[宣判] Taizu 申诉 Honorguard06 案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4-12-02 10:54:17
【裁判字号】TA2014018
【裁判日期】民国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裁判案由】11/21 [申诉] 彰化板板主 Honorguard06 不当水桶
#1KRr_QxH (L_TaiwanPlaz)
使用者 Taizu 因水桶的处分,申诉 ChangHua 板板主 Honorguard06
经审阅其板上之文章、该板板规与站规,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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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诉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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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Re: [板务] 想请教版主是否该回板友管板方面的疑问
一、[公告] 彰化板板规Ver5.0.1 #1KMFRpLV (ChangHua)
12.[板务]
◆ 对彰化板事务有任何具体建议请使用此分类,其余分类板主概不受理。
若发现滥用此分类者,退文并禁言三十日。
二、检视使用者 Taizu 的文章,内容涉及个案询问,并不符合板务文之宗旨,
如PTT法务部所言 #1Er-BjUE (PttLawSug),使用者于看板中所提出之建议,
应为抽象法规之范围,实质个案之处分申诉,应以站内公告流程为之。
板主审理文章时板主仍得依其看板文章管理权,认定相关建议文章内文是否
违反板规,而予以删除或符合板规之处分,并得因建议文已严重影响看板秩
序而作适当之限制 (如暂停讨论之决定)。
三、板主引述 L_TaiwanPlaza 组规 #1KUQCyFI (L_TaiwanPlaz),
(7)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 30 日的案件。
该项规定系针对使用者至组务板提出申诉或检举之规范,
若看板未提供申诉期限标准,使用者亦可于看板重新提出。
但若板主不予改判,不重新发布更正公告,则组务将视看板最后一次公告
时间,为组规判定受理与否标准。
如:2014/11/01板主发布处分公告,而期间内使用者未提出申诉,
    使用者 2014/12/01 以后向看板板主提出申诉,
板规若未明订申诉期限应予以受理,但若沟通无效,板主亦无改判公告,
使用者则尚失组务申诉之权利(超过判决30日)。
    故使用者于组务板提出之申诉案,应以看板判决公告30日内提出。
四、针对本案,使用者 Taizu 提出之板务评论,不符合站方所说明之
    抽象法规标准,个案类之评论,应以申诉流程为之。
    板主依据板规予以处分,组务予以尊重,维持板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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