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彰化板 Honorguard06 不当水桶

楼主: 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2014-11-12 02:18:02
申诉人:musashi0839
被申诉人:Honorguard06
看板板名:Changhua
申诉诉求:要求撤回水桶270天之惩处。
申诉内容:本人musashi0839在 #1KNa2upq (ChangHua) 之推嘘文针对Honorguard06之判决
提出建议,希望Honorguard06能够依板规判决,不要任意动用板规,
Honorguard06即以彰化板规第11条将本人水桶270天。
彰化板规第11条如下:
11. 发、推文中,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西斯、性暗示……。
以上违规,须有三封以上之检举信,始受理检举
  若检举成立:1.发文者,违规文章退文并禁言三十日
2.推文者,视违规推文句数,一句禁言三十日,无限累积
   若检举信不足三封,但违规重大时,板主群得视情况予以介入并给予适当处分
检视本人于案发文章之推嘘文,并无包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
西斯、性暗示等内容,Honorguard06即以违规重大,迳行将本人水桶270天,实在过于
牵强,本人无法接受此判决,希望组长明鉴,令其改判。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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