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kynick 水桶一周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4-11-09 12:49:38
#1I4uXdWG (L_TaiwanPlaz)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本板或转寄给组务做为判决依据,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72 小时以上时间,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一、#1KMGnDiW (L_TaiwanPlaz)
组务业已于 #1KMkQJ1U (L_TaiwanPlaz)、#1KN4ORxY (L_TaiwanPlaz)
通知使用者 skynick 补齐相关证据,始视为已完成沟通程序之上诉案。
使用者 skynick 陈述于公开板面作为沟通平台,并非利用信件沟通。
然小组的组规第三条已清楚写明“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
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注1]
使用者 skynick 于 ChangHua 板发表之板务文,并不视为
组务申诉程序的正式文件。
二、使用者所提之板主板规制定不当,若无处分案由,
  应提出检举而非申诉 [注2],故依组规,此案不予受理,
使用者 skynick 水桶一周。
[注1]:相关判例提供参考 #1JkcQurP (L_TalkandCha)
[注2]:相关检举提供参考 #1KDaCyay (L_TaiwanPlaz)
#1INA7A2D (L_TaiwanPlaz)
talk520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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