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Kaohsiung版版主b0339576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27 14:38:37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本板或转寄给组务做为判决依据,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72 小时以上时间,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请申诉人或板主检附处分公告,
#1KD2A4P1 (Kaohsiung)
申诉人可于看板转寄回私人信箱,
再转录至本板补充完成相关事证。
※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记)》之铭言:
: 申诉人:seraphimm
: 被申诉人:b0339576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诉诉求:解水桶并重审该c之检举
: 申诉内容:
: 我实在不解 因为该c一直再犯 所以在检举区依规定再次检举新犯行叫滥用?
: 是一直再犯 才一直再再次检 b0339576也多次认同其犯性
: 对板务处理不解在检举区询问叫 违反板规6-1 对看板秩序造成威胁?
: 难道检举区不是用来板务反应之用? 居然严重到未警告即水桶? 这不是正当用途吗?
: 站规是有赋予乡民讨论板务的权利 只因该c累犯 就变成针对无理取闹?
: 其次 板务处理严重双重标准
: 以我所检举该c的标准为例 该c曾在高雄版多篇公告文吵架挑衅
: 贵b0339576板主对该c不只 口头推文提醒=>口头推文警告=>锁文=>公告文警告
: 以此标准我仅在检举区反应 的事实应该只有 口头推文提醒 的处分程度呀
: 曲解板规违规处分
: 高雄板规7-2
: 一年内有过水桶之记录者,若再度发生判处警告,直接以连续犯论处。
: 7-2即表示板规已注一年内有过水桶之记录者才是连续犯
: 居然警告与水桶 依贵板主的曲解 居然是双重标准 同样是处分的手段会有两种标准?
: 贵b0339576板主: 一年内再被警告才是累犯 没有一年内再被水桶是累犯这回事
: 警告才有超过一年非累犯 水桶永远是累犯.......
: 所以在检举区依规定再次检举及对板务处理不解在检举区询问
: 硬以水桶处分 也就没板规超出一年非累犯这回事
: 瞬间把几年前的水桶加一加硬桶20年? 超人级桶人意识扭曲板规
: 硬以与该c不同板务处理双重标准 及扭曲板规7-2一年累犯规定
: 双重解释违规处分 烦小组长主持正义
: 站规赋予乡民讨论板务的权利因反应板务推文而被严惩 有劳小组长纠正
作者: seraphimm   2014-10-28 01:56:00
已去信高雄板J板主转录水桶文检举区10/23 00:01看板转寄回私人信箱是寄至网络EMAIL信箱请问如何转录?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0-28 01:59:00
按n后输入自己ID即可转录至站内信箱
作者: seraphimm   2014-10-28 02:00:00
因被水桶所以无法转录水桶文检举区请小组长见谅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0-28 02:00:00
更正 转寄至站内信箱
作者: seraphimm   2014-10-28 02:04:00
n是翻页不是吗?早已去信请板主转录 他不鸟我也没办法唉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0-28 02:05:00
在询问转寄时的Y/N/Q Y为转寄到该信箱 N为输入其他转寄地址 Q为取消转寄选择N即可输入其他地址转寄
作者: seraphimm   2014-10-28 02:08:00
原来如此哈哈感谢唷~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4-10-30 09:17:00
我不是跟你说要自己转吗= = 哪里有不鸟你...
作者: KDDKDD (KDD)   2014-10-30 12:01:00
转录信件是申诉者的责任 不关板主的事
作者: camry2006 (维持良好风气?)   2014-10-31 00:33:00
应该要求这些申诉者去多看看新手板
作者: ra065311 (萧云)   2014-10-31 00:50:00
除非相关文章在资源回收筒 需要板主协助 否则提供相关文件是申诉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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