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ickory (C'est la vie)
2014-10-25 00:20:18申诉人: hickory
被申诉人: BK201
看板板名: ChangHua
申诉诉求: 版主管版逻辑有问题 且 违反比例原则
申诉内容:
1. 管版砍文逻辑有问题:
彰化人在彰化版揪彰化人团 去台中听音乐,只因为没 "清楚" 的写出
在彰化哪里集合 (我原文中有说集合地可以讨论,我可以开车载)
版主就直接砍我文章。
之前也曾发生过版友介绍云科大免费优质课程,也被删文。
这是什么逻辑? 彰化人不能揪人去外县市?不能参加外县市活动?
2. 违反比例原则
事发当时我人在站上,ID也亮着。上述情节丢个水球,寄个信,
进文章修改,结束。
用修改文章,三分钟就可以解决的事情,版主却砍我文,我整篇文得重打。
以上两点,本人提出申诉。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