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Kaohsiung版主不当删文

楼主: GeminiMan (GM)   2014-08-22 13:36:17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并得依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 引述《frgthy ()》之铭言:
: 申诉人:frgthy
: 被申诉人:camry2006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诉诉求:版主删文理由不足
: 申诉内容:
: 本人于7/19下午发表文章询问高雄区版友经过雷雨后有线电视是否可以收视
: 版主camry2006以"请查官网"为理由删文,经过与版主使用站内信沟通(如附件)
: 版主不愿再回信,本人认为版主删文理由不足,因此提出申诉
: 本人仅提问有线电视是否可以收看,版主认为应该先上官网查询,
: 经本人于信件中与版主解释,版主认为解释内容应该附于发文中。
: 有线电视公司故障,发文当日又是周六,也未必有办法及时于网站上更新,
: 不应该以应自行上官网查询为由就删文,且有线电视断讯问题常常是小区域性的,
: 并不一定会即时于官网上公告,询问当下状况并无不妥,然而版主却不愿意再与本人沟通
: (如附件),仅表示应该自行上网查询后才可以询问,如果上官网查得到就不需要上看版上
: 询问了。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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