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台中版事务] 误删后重发 请见谅

楼主: goodjohn08 (虽败犹荣要用几次)   2014-04-14 15:50:11
※ [本文转录自 goodjohn08 信箱]
作者: youngpool (母鸡)
标题: Re: [台中版事务] 误删后重发 请见谅
时间: Mon Apr 14 14:55:09 2014
※ 引述《goodjohn08 (虽败犹荣要用几次)》之铭言:
: ※ 引述《youngpool (母鸡)》之铭言:
: : 你应该在误删的当下马上先问的
: : 文章发了才报备,只好当作你是恶意的
: : 无关版面是否超过一面,你影响了看板的阅读是事实
: : 上任一来一直在帮忙整理大家的文章标题,让看板更好阅读
: : 所以我一直很在乎两件事情
: : 1.看板阅读的方便与整齐
: : 2.交易文章的违规
: 人性本善
: 我便是没有手动置底的想法再会发了才惊觉版主会不会误认
: 故马上写信解释
如果认为现在手动置底的判定太过严苛
建议在禁言期满后
于看板上发[公民]文,做板规修改建议
比如说文章误删,得于删除时间算起,3分钟内写信告知版主
经板主同意后得于板主同意时间起1日内重新张贴文章
唯1篇文章仅接受一次重贴申请
我个人是觉得不需要改拉..误删了就等7天再发..不然就利用置底交易区来交易
板友有需要还是可以发[公民]文提出建议
作者: AngelSatan (☜天使☞)   2014-04-15 20:34:00
板规明显过重却不修改这跟杀了人之后才发现重判 最后请受害家属申请国赔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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