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NKB285
申诉案:#1Ispc6zg (L_TaiwanPlaz)
申诉案由:对板主水桶及劣文处分不服,请求撒销处分。
判决主文:维持板主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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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TaichungBun 板板规 #1IsLyUQ- (TaichungBun) 中明文规定:
3.1.7 依据1.2.12.1“严禁营利行为”,故下述类别禁止发文。
(1)[广告]。
(2)[租屋]。
(3)[广宣]。
申诉人原文 #1ItXuxgH (L_TaiwanPlaz) 标题为 [交易] [租屋] 南区/兴大/分租
此乃违反板规 3.1.7 条文应无疑问。
2. 申诉人认为分租并不属于租屋,不受板规 3.1.7 条文规范,
申诉人与板主之水球记录 #1ItXuNsc (L_TaiwanPlaz) 中,
板主表示“自有屋出租”与“征人合/分租”皆属“征租”并不属“求租”,
申诉人则表示“我想 版规是在 禁止房东 仲介 张贴 租屋文 吧”,
板规条文之解释权应属板主,故此部分违规与否应由板主认定,
组务认可板务之认定。
3. 针对处分部分,依 #1IspUXuv (TaichungBun) 一文:
(3) 该条例3.1.7 之依据为1.2.12.1,故依1.2.12.1裁决。
组务认可板务援引板规 1.2.12.1 水桶及劣退处分有法源依据,
但实务执行上使用者可能对于条文与处分间连结较弱,
故请板主对能板规排版稍作调整,以方便板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