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TaichungBun水桶劣文判决

楼主: giveme520   2014-01-29 07:08:57
申诉人:giveme520
被申诉人:gun5566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劣文
申诉内容:再发文前的确还有看到7天内可发交易文,隔天
如下列台中版文章#1IvuBMOk所示(已征得原文转录)
原始布告上有7天内可发交易文,
而版主也推文 gun5566: 发文注意事项已调整,感谢告知
可见条文并没有清楚规范且急促上路没有宣导宽限期应先予以警告,
版主也因此又修改 造成一堆版友水桶37天?加劣文
水桶少天数尚可接受,无法接受劣文,劣文造成使用他版不方便。
请帮忙做决正确判决。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后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29 13:48:00
三之(1)
楼主: giveme520   2014-01-29 14:21:00
??指文件不够吗?晚点再补上手机似乎无法转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29 17:14:00
请将违规原文转录至组务板
楼主: giveme520   2014-01-29 18:54:00
请问组物板名?原文被删转信吗?其他信件需要吗?L_PTTAvenue 找到了 好像要全部转过去?要再打一次申诉的文章吗??差点搞笑 转进来了 如果信件删除的话怎办 原文都被删了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29 23:40:00
信件删除的话,就请板主协助转录而已。:)
楼主: giveme520   2014-01-30 00:05:00
所以这样已经OK了吗 ?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4-01-31 02:13:00
请板主协助转录 2014/01/26 21:12:13 时适用的板规版本
楼主: giveme520   2014-02-01 00:43:00
已寄信给版主 尚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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