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2]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决icestormz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5-04-25 19:31:25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dzwXHgl ]
作者: luciffar (清德宗的兰较香)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检举] #1dzeBsGO icestormz 政黑3-1
时间: Thu Apr 10 19:15:26 2025
一、检举人ID:
luciffar
二、被检举人ID:
icestormz
三、违反板规:
╭─────────────╮
│第三章 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 ̄ ̄ ̄ ̄ ̄ ̄ ̄ ̄ ̄ ̄ ̄ ̄ ̄ ̄ 
判决要件:[特定的对象/群体]与[明显贬抑词语],需两者皆有应视为言语/漫骂攻击。
1.本板不鼓励言语攻击,发/推文皆受规范,违反本章规定者水桶35天,
欲检举者需提出 满足板规3-2“特定对象”之举证,若多数板主判定不符则不受理。
2.特定对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称/代称, (3)讨论上下文行为等
       (1) (2)客观可确认为针对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b.未明确对象,但回文特定对象之文章/推文,并发表非针对文章/推文之攻击内容。
 c.指定推文楼层并发表非针对推文之攻击内容
3.明显贬抑词定义: 经由下述网站判决书/辞意判断,词义相同且能证明贬抑之意。
若使用判决书系统,须为有罪判决;只接受妨害名誉/公然侮辱等案由判决书。
裁判书系统:http://goo.gl/BqhOjY
萌典:https://www.moedict.tw
允许(1).发语词以及同义但不同口语间转换之使用
(2).词语虽具贬抑但不具攻击属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断
4.鼓吹暴力言论/以非法手段严重损害特定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之言论,视同违反本章规定

5.公众政治人物/政府机关/政治族群/经媒体披露/社会议题相关团体者等,不受此章保护

6.非政治群体,如攻击行政区域地缘/宗族/信仰/兴趣/性别/性倾向/学历/职业等,
水桶7天。
四、违规文章之 文章代码"与"网址(以利电脑查询作业) 与重点说明:
┌─────────────────────────────────────┐
│ 文章代码(AID): #1dzeBsGO (HatePolitics) [ptt.cc] [公告] psp80715 3-1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44208630.A.41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7 Ptt币 │
└─────────────────────────────────────┘
●82462 m 1 4/09 freddy50301 □ [公告] psp80715 3-1
推 icestormz: 真假这样可以喔 话说栅栏畜生有没有检 新北 04/09 22:25
→ icestormz: 举过我>< 新北 04/09 22:25
→ icestormz: 才说黑单他们就好了 不然哪天生气会被 新北 04/09 22:26
→ icestormz: 搞 新北 04/09 22:26
指涉:1. 1楼
2.栅栏畜生有没有检举过我> 我是公告中的检举人
谩骂:畜生
有没有检举过你喔 这不是来了吗^^
反正你HEN会黑单 被检举了你也不会知道啦 XDDDDD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4-10 19:23:00
一楼指涉说过是攻击发文的吧,这篇是我发的公告欸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4-04-10 19:54:00
那就用2办吧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4-12 16:57:00
我不觉得这样指涉成立
楼主: luciffar (自动手枪人偶)   2024-04-12 18:39:00
不然他说的"检举过我"还能是谁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4-04-13 09:50:00
我不觉得栅栏畜生就是限定讲你
作者: gerund (动名词)   2024-04-17 19:27:00
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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