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HatePolitics板主 gerund 失职一案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5-01-25 23:01:49
判决:
本案记 gerund 板主口头警告乙次。
政黑板规第二章已载明各项文章分类,
其中亦提到“其余分类随公告而动态增减。”。
查相关纪录,gerund 板主并未于更改分类前、后公告表示,
且亦未有事前取得其他板主同意。
于板主参选前,已于参选文表示同意:
于上任后,遵守政黑板规之“第六章 板主规范”所有条文。
包含板规6-8、6-10、6-12等‥相关应多数决之规定。
又政治黑特板为政治相关之看板、板面特殊,
板主即使经多数同意,“分类”为每位使用者于政治黑特板发文时皆须遵守板规而选取,
亦不应更改分类内容为带有政治立场之用语,
板主同为板友,平时板务活动或带有立场,
但订立板务内容须超然于政治立场之外,
本案原可判决“警告”乙次,考量板主群有二位甫上任、对板务内容或有不熟之处,
故改判决“口头警告”乙次,下不为例。
更改分类为板主之板务权限,惟需经复数板主同意始得更改之,
经由本次案例,小组在此要求板主未来若有同本次更改文章分类之需求,
严禁带入个人或使用具有单方政治立场之用语。
相关规定:
3.本板文章标题分类为‘黑特’、‘讨论’、‘创作’、‘Live’、‘转录’
‘新闻’、‘旧闻’、‘公告’,其余分类随公告而动态增减。
8.暂行板规规范
 板主群若有意外情况需使用暂行板规,应在共识决后取得板友多数同意且于政黑板上举
 办公投。且应注明:暂行板规名称与规范,暂行板规时限。
 投票时间为72小时,通过后直接生效。
10.所有判决/板规/争议判决为2位以上板主有共识下执行,
若不足2位则依据先前已定共识。
12.若板务处理上板主意见不同,严禁进行独断处理且其处理无效,待有共识后才行处理

13.举办板主遴选投票时,除政见外,得要求参选人表态是否上任后愿意遵守第六章板规
以供板友作为板主投票之参考。
作者: TWTP2018 (台湾队加油!)   2025-01-25 23:37:00
OK啦..蛇么都有可能..一下子辣么多人发文回文可见回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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