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dYrdOet ]
作者: luciffar (忠贞蓝白小草)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申诉] #1dYeFPoB 申诉
时间: Sat Jan 18 15:35:50 2025
一、申请人ID:
luciffar
二、请求重审之文章代号(政检板文章代号)︰
┌─────────────────────────────────────┐
│ 文章代码(AID): #1dYeFPoB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dYaMF8n impixe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737130969.A.C8B.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三、要求重审理由
若为被判决者,请针对犯行并非故意等进行申辩
若为检举者,请针对被检举人之犯行,板主判决是否过轻进行申辩
若认为判决有违反板规之处,请列出相关板规以进行检讨。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切勿人身攻击!违者退文
→ freddy50301: 你要把ID改成这样 指涉也不会成立
2.特定对象
a.PTT使用者,如(1)ID, (2)暱称/代称, (3)讨论上下文行为等
(1) (2)客观可确认为针对特定使用者, (3)由板主判定。
freddy50301 你身为版主麻烦你看清楚板规好吗
你能判定的只有3.
你这样无视板规乱判
我就请小组长来对你进行版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