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判决

楼主: icrose (嗯,咳咳)   2025-01-13 17:41:55
申诉人 :icrose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诉人:freddy50301 smallxxoo
申诉诉求:处理我检举文中的检举事项
申诉内容:
→ freddy50301: 援引3-6海外人士即是引用后段 亦不接受申诉 01/13 09:23
→ freddy50301: 我无从查证使用者国籍为何除非自证,是你自承中国人 01/13 16:23
推 smallxxoo: 你的IP 是不是在海外?而且不是台湾人,判决不受理无误 01/13 17:23
推 smallxxoo: ,本申诉文经由两位板主做出相同判决,故结案不再讨论 01/13 17:23
6.不受理政黑板永久水桶使用者、站方公告之不受欢迎使用者或疑似ID、以及使用
 跳板ip或代理服务器或海外IP明显得知为跳板之使用者之检举,亦不接受申诉。
(跳板ip、代理服务器由板主认定。)
政检3-6只提及使用跳板ip/代理服务器/海外IP(明显得知为跳板),可以不受理检举
但需要证明海外ip使用了跳板,以往经验是抓取证据,证明其在不可能的时间发生地理位置切换,
如十分钟内从日本到台湾。
f版主和s版主却故意忽略(明显得知为跳板)字眼,直接以条文中未提及的身份为判定依据。
在申诉文答辩中经过我反复提醒仍坚持故意片面解读版规。拒绝提供相关证据,直接剥夺检举权,
有渎职针对之嫌。
作者: smallxxoo (奈米專家)   2025-01-13 17:52:00
你为什么故意要忽视“跳板ip、代理服务器由板主认定”
楼主: icrose (嗯,咳咳)   2025-01-13 17:53:00
跳板ip/代理服务器/海外ip,这三项是并列的。你们又要用跳板ip/代理部分,又要海外IP部分。属于版规混淆或 、或 ,懂吗?此案若不得纠正,形同版主获得无限权力,说你是跳板,代理,海外有跳板,就可以随意剥夺检举权,跳板代理认定由版主认定,是指不用劳烦小组、站方,仍需列明证据
作者: freddy50301 (cme543)   2025-01-13 20:12:00
我不晓得板规怎么会是由你来解释我已经明确告诉你你自承是中国人 以此确立指涉关系这个我也可以理解,但3-6亦明定海外跳板是由我认定
楼主: icrose (嗯,咳咳)   2025-01-14 19:27:00
版主已经进行检举受理,感谢小组长和各位版主的精力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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