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1] 不服 miHoYo版主群 判决

楼主: xpx34 (骑士)   2024-03-11 23:51:06
申诉人 :xpx34
被申诉人:ILoveNTR
https://imgur.com/ZEQ1ihG
(证1)我与版主沟通过,可惜观念不合,故以申诉处理,并诚心与该板主合理讨论
现行板规之定义。
首先版主说明傻逼一词是不妥当,https://reurl.cc/prjEea 并以此为标准跟我说明。
而傻逼的定义如下:(鉴于台湾法官大多可参考或采纳网络搜寻结果)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2%BB%E5%B1%84
(1)对,他就是骂人的话,但与其不同,该案例网友有明显标注之事实,而我对检举人
gwawa0617不仅没有对话过的纪录也没印象,自然排除了B2的谩骂、挑衅、引战,
如果我要进行这种有预期违反板规的行为,合理性也是要发好几楼开呛再被桶,
怎么会只留一个针对版本角色的劝谏行为观念就被关。
最重要的是板主还跟我举了两个傻逼的案例觉得有议论空间,只是我这个刚好没有,
显而易见,板主也是对B2额外解释有所混乱,才会有明明前板主用了同等的词扩大
解释合理性,而现任却搞不清楚之情况。以下证2讨论B2的A-1 相关条例后续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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