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诉愿] #1ZVCVizw (HateP_Picket)冤狱ヶ存证信函

楼主: FoRTuNaTeR   2022-12-13 16:44:45
※ [本文转录自 FoRTuNaTeR 信箱]
作者: FoRTuNaTeR (枭狼♥枭雄ヶ枭狼顾ヶ狼)
标题: [诉愿] #1ZVCVizw (HateP_Picket)冤狱ヶ存证信函
时间: Sat Dec 3 16:45:55 2022
我们常听得人家说,思想是自由的。原来一个人无论思想什么,祇要想在肚里秘而不
宣总没人能禁止他的。限制他的心的活动者,祇有他的经验和他的想像力。但这种私自思
想的天赋自由是无甚价值的。一个人既有所思,若不许他传之他人,那么,他就要觉得不
满足,甚至感到痛苦,而对于他人也无价值可言了。并且思想既在心底上活跃,是极难隐
藏的。一个人的思想一旦要怀疑支配他周围的人的行为的观念和习惯,或要反对他们所持
的信仰,或要改善他们的生活方法,而他又坚信着他自己所推证的真理,那么,要教他于
言语态度中不表露出他的与众不同之处,那是不可能的事。有一种人宁就死而不愿隐藏他
的思想,在古代如苏格拉底,在现在也不乏其人,所以思想自由,从它的任何价值的意义
看来,是包含着言论自由的。
现在在最文明的国家中,对于言论自由总视为当然的事、很平常的事。我们已惯于这
种状态,所以当它是一种天赋的权利。但这种权利经过了许多的血战,到最近才能获得的
。费了数百年之久,才能使那些最开化的人民信服发表个人意见和讨论各种问题的自由是
一件好的事,而不是一件坏的事。人类社会(有几个显著的例外)大都是反对思想自由的
。换句话说,就是反对新的观念,其原因也不难发现。
常人天生迟钝,大都缺乏抵抗力。他们的精神界里的信仰都是不加疑问而承受的,并
且是坚执不疑的;凡是推翻现存社会固有秩序的事,他们本能上都是仇视的。所谓不能与
他们所持的信仰相一致的新观念,就是说他们的心有改造的必要;可是这番手续又非易事
,必得费许多脑力才行。社会上的大部分是这一种人,一切新观念和怀疑各种固有信仰和
制度的意见,在他们看来,都是罪恶的,他们的理由就是与他们不适合。
这种由于头脑迟钝而起的抵触又因一种积极的恐惧情感而加甚。由保守的本能造成一
种保守的教条:社会组织上如有什么改变,就要危及到社会的各种基础。一国的幸福专赖
它的能稳固不摇和一切习惯制度的能保守不变的那种信仰,到晚近才得革除的。无论何地
,这种信仰一经流行,各种新的意见就都被视为危险的、扰害的了,如有一个人对于一向
承受的原则发生“为什么”的不合时流的疑问,那么,他就要被视为一个有毒的人物了。
保守的本能和它所造成的保守的主义又因迷信而势力益大。若社会的组织一一包括习
惯和思想的全体——与宗教信仰有了密切的关系,且被视为在神的保护之下,那么,批评
社会秩序就是犯著不敬神之罪了,而批评宗教信仰就更不啻对超自然的权力者直接挑战了

产生仇是视新观念的保守精神的种种心理动机又因社会上某些有势力的派别——例如
一阶级,一门阀,或一僧族——的积极反对而更加猖狂;这种有势力的部分的利益专赖固
有秩序及其根据的种种观念的维持不变。
我们试设想有一种民族,他们相信日蚀是他们的神为著某项于他们有益的事件而示的
预兆,有一个聪明的人却发现了日蚀的真因。其余的人见到这种发现很难与他们的旧观念
相调和,所以祇觉得讨厌;又因这种发现推翻了他们所认为于社会最有利益的习惯,所以
又是扰乱了他们;并且这种发现是违犯神意的,所以又使得他们惧怕。那以解释上天的预
兆为职权之一的僧侣,见了这种新学说要妨碍他们的权力,自然也非常惧怕,非常愤怒了

在草昧时代,这种动机在社会上占的势力甚大,一定阻止了社会的不少进步,或使社
会的进步迟缓了。自后在历史上多少次妨碍了知识和进步。在今日,即在最进步的社会中
,这种动机虽已失了势力,不能阻碍进化,或禁止革命思想的发表,可是我们仍见他们在
地下蠢动。我们仍时常遇见两种人,他们视新观众为扰害的东西或危险的东西。一班讨厌
社会主义的人,大都对于赞成它或反对它的理由都不加以考察,祇是老板板地厌恶,他们
的理由祇是因为这种思想要扰乱他们的精神世界,并且对于他们所习惯的事物秩序含了激
烈的批评。又有一班人见了改革现代不健全的婚姻制度的提议,丝毫不肯加以考虑,因为
这种观念违犯与宗教礼式相联的许多成见就是它们惟一的理由。试看以上这两种人在现代
社会中还怎样的多呀!他们是否正当,那是不一定,但总不能深责他们。他们所以如此,
也正因受着以上所说阻碍初民社会进步的那种动机的影响所累了。在现代自由的空气中,
四面的人日日追求新观念,惟恐不得,尚有这种头脑的人存在,由此我们可以推想到当古
代公共意见为这等人所支配的时候,人们的思想怎样的被束缚,阻碍知识的势力怎样的大
呀!
不顾权威,不顾他人的成见而发表意见的自由,在现在虽已成了固定不移的原则,但
我想在古代祇有很少数宁死不屈的人才能根据理性以争取这种自由。我们每每认为言论自
由是人们与生俱来的不可侵犯的天赋权利,或即以此为各种反对论的充足答辩。实则这种
权利是怎样才得建立的,不易见出。
若认为人类有几种所谓“天赋的权利”,那么,保持生命的权利,蕃殖种族的权利,
一定是属于这一类了。可是人类社会中又有许多限制,使好些人不能享受这种权利。穷苦
的人要取属于他人的食品是被禁止的。乱交是有许多法律和习惯禁止的。现在大家公认社
会的限制这些原始的权利是应该的,因为若没有这些限制那么社会的秩序就要紊乱了。我
们既承认发表意见是相同的权利,所以要求社会不干涉它,或说社会限制它是不应该的,
那是不可能的事。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对于前两种的限制是关于个人的行为的限制;而对
于思想自由的限制,祇关系到那有革命的或反习俗的意见要发表的少数人。原来根据天赋
权利的概念,是不会有颠扑不破的论证的,那不过是关于社会与个人的关系的一个不可靠
的学说罢了。
有统治社会责任的人又要申辩道,禁止有害的意见的流行是他们的责任,就和禁止一
切反社会的行动一样。他们可以说一个人宣传反社会的思想,比之窃邻人之马,或向邻人
之妻求爱,其危害要大得多。他们对于国家的幸福是要负责任的,若是他们认定某种意见
是危险的,要妨碍现有社会政治的,宗教的,或道德的信条,那么,他们就有禁止它以保
护社会的责任,和禁止其他一切的危险一样。
对于这种限制思想自由的论调的切实答辩,要在后面叙述。最初几乎无人了解这一问
题。经过长久的时间,才得公认压迫思想是一种谬误行为,到现在,世界上也祇有一部分
的人已相信这个结论。在著者看来要算是人类所得的结论中最重要的了。这就是权威(
Authority)与理性(Reason)不断斗争的结果,也就是本书的论题。“权威”一词,还
须加以解释。
我们若问一个人如何知道某事,他可说,“我有权威的根据”;或说,“我从某书上
看见的”;或说,“这是一个常识罢了”;或说,“我在学校里学得的”。这种答复都表
明他的知识是从他人得来的,他完全相信他人的知识,毫不加以验证,或亲自思索一番。
常人的知识和信仰大都是属于这一类,无非是从父母师友以及书报中得来的,并无证明。
英国的孩子学法文,就是根据他的教师或文法书的权威才得到法文的变化和意义。“在某
处地方有一座居民稠密的城叫做加尔各答,如图中所示,”大部分的人对于这事都是根据
权威而知道的。“从前有拿破仑或恺撒其人者,”也是由这样而知道的。通常的天文知识
,除对于天文学有研究的人外也都是由这样而知道的。不消说,若不承认根据他人的权威
而得的知识,那么,我们的知识就简直太有限了。
不过我们要能够可靠地承认某项事实,必得有一个条件,就是那事实必须是能够证明
的。以上所举诸例都是属于这一类。那孩子一旦亲自走到法国或能够读法文书时,就自然
能够证实他根据权威所得的事实是真实的了。我们祇要肯用心,就不难亲自证明加尔各答
的存在,我们由日常事件中,可以证明这事的可能。我们固不能应用这种方法来证明拿破
仑的存在,但我们若有怀疑,祇须用一番简单的推理作用,就可以证出有许多事实与他的
不存在相矛盾。我们所以能够相信地球距日约九万三千万里,也是因为各天文家都承认这
事是证明过的,他们的承认所以能相信者。也是因为先假定这事已证明过的,若我们也实
际去计算其结果一定也是相同的。
不过我们脑筋里的思想不尽是属于这一类。常人的思想大都固是可以证明的,但也有
许多的信仰和意见是根据权威而不能证明的。例如信仰三位一体说(Trinity),就是完
全根据于教会的权威的,显然与对于加尔各答的信仰有别。这种信仰,我们祇可根据权威
而得,却不可根据权威而证明它。我们若承认它,祇因为我们十分信仰这种权威;以至它
的一切论断,虽不能证明,我们的是坚信不疑的。
这种区别是显而易见的,简直不须再加以剖析。但使它更明显,也是很重要的事。原
始时代的人从他的长者知道山中有熊,又知道有恶魔,后来他果然见过了一只熊,因而证
明前一句话的不错,但他虽未遇见什么恶魔,除非他有神异的才能,他终不能明了这两句
话的不同之处;他若发生疑问,一定总想道,他的长者对于熊的话既说得不错,那么,对
于恶魔的话也一定可靠。中古时代的人根据权威而相信有一个叫做君士坦丁(
Constantinople)的城,又相信彗星是表示神怒的凶兆,他们也一定不能分别这两者的性
质。即在今日,我们还有时听得一种论调道:我既能根据权威而相信加尔各答,难道我不
能根据权威而相信恶魔吗?
各时代的人民对于那未经证明或不能证明的教条都祇是根据公共意见、教会、圣书等
的权威而承受的,其所以承受者,或由于命令,或由于他人的期望或请求。关于自然界和
人事的种种信仰,大都不是根据科学的观察,祇因它们直接或间接对于宗教和社会有利益
,所以向来能得着实力的保护,而不容那惯用理性的人批评。至于可证明的事实,纵有人
不相信,也没人来注意它。假使一个人怀疑拿破仑的存在或怀疑水是氢和氧化合而成,那
么,他不过给人一个笑柄罢了。若他否认那不能证明的教条,如人格的神的存在或灵魂的
不灭,那就要受严酷的排斥或置之死地了。在中古时代,一个人若怀疑君士坦丁的存在,
不过给人称为傻子罢了,但他若怀疑彗星的意义,那就要大受摧残了。他若失常得至于否
定耶路撒冷(Jerusalem)的存在,也是逃不了被笑的,因为耶路撒冷明明记载在圣书中

在中古时代,一切信仰都为权威所垄断,权威认为真实的就是真实的,理性是无立足
余地的。但理性对于这种强制的信仰,非经它的证明,是不肯承认的。理性的范围是限于
经验界。又因为经验界的各部分是互相关联,互相依倚的,所以界外的领土,非经它的考
订,不肯接受,权威非有可靠的证明书,也是不得侵入界内的。
绝对肯定理性在思想界的专制权,就叫做唯理论(Rationalism),到今日,我们还见
得有少数人非难它,可见一向理性与其对敌的争斗的激烈了。在神学界,理性肯定曾受过
严酷的排斥,所以唯理论一名词常用于神学方面。同样,拒绝思想受权威的支配而坚定思
想祇受思想自身的支配的自由思想(Freethought),也有神学上的意义。在这种冲突里
,权威曾得着很大的胜利。无论在那一个时代,真在注意理性的人总是居很少数,这种现
像在未来也许还要继续很久的时期。理性的惟一武器就是辩证。权威所利用的是物质的和
道德的势力、法律的压迫和社会的非议。有时它也试用它对手的武器,于是祇有自伤。权
威处在的战略位置的一个最大弱点就是它的战士也是人,禁不住也藉用推理方法,结果,
就是他们自己分裂许多派别。于是理性得着良机可以进人敌人的营地,打着敌人的旗号,
为自己的胜利作好预备。
或有人抗辩道,因为权威所承认的教条是出乎人类经验之外的,故不能证明,但同时
也不能证明其不是,所以权威有合法的权力。自然,不能证明其不是的命题,我们要造多
少,就可以造多少,祇要有坚强的信仰心的人,都可以相信它们的;但我们不能说,这些
命题在未把它们谬误证出之前,它们就都是确然可靠的。若是其中祇有一部分是确然可靠
的,那么,除理性外,谁能任决定之责呢?若谓这可由权威来决定,但是向来有许多根据
权威的信仰,后来终证出其非而绝无人信仰了,那又怎么说呢?但仍有人说,我们未将神
学上的教条的谬误点证明之前,终不应该排斥它。须知证明的责任不光在反对者的方面,
他们自己也要负证明之责。我记得有一次谈话中,有人非难到地狱之说,那拥护地狱之说
的朋友就得着胜利似的说道:“荒诞虽似荒诞,但你究竟不能证明其无。”譬如有一个人
对你说,在一个绕行天狼星的行星上有一种愚蠢的民族,他们说的是英语,终日讨论优生
学,这事我们是不能证明其无的了,但我们因为不能证明其无,就可以认定那是一定可信
的吗?但将这事反复到某种程度,使有很强的暗示力,那么,就有许多人一定相信了。这
种势力大都是利用重辞的反复(这是近代广告术的学理的根据),对于权威思想的建设和
宗教信条的宣传,曾有很大的功绩,可幸理性也能利用这相同的助力。
下面的叙述祇限于西方的文化,起自希腊时代,凡主要的方面均经论及。但这不过是
一个很简略的导言,未能尽量论述,若要宏大而完备,须不但包含宗教、基督教教会、异
教(Heresy)、逼害(Persecution)等的历史,并且须含有哲学史、自然科学史和政治
学史。从十六世纪至法国革命时代,差不多各重要的史事都与争取思想自由有关。古代文
化衰颓以后的种种理智势力和社会势力的趋向和相互关系对于理性的解放,曾阻碍过,也
曾帮助过,要考究它们,非出毕生之力不可,要尽量叙述它们,也非数大册不行。不过指
示这争斗的大势,并讨论他所专习的方面,这是人人能做的事,即写出比本书更钜的著作
,也不一定怎样困难。
若有人问及希腊人对于文化上的贡献是什么,我们自然首先要想到他们在文学和艺术
上的成就了。但更真切的答复或者要说,我们最深沉的感谢是因为他们是思想自由和言论
自由的创造者。他们哲学上的思想,科学上的进步,和政制上的实验,固然以这种精神的
自由为条件,即文学艺术上的优美,也莫不以此为根据。他们若不能自由批评人生,那么
在文学上何能有那样大的造诣?我们丢开他们的一切功绩不谈,或即认他们在人类活动的
各方面不曾有那些伟大的事业,而单就他们的肯定自由主义一端而论,他们也得算是对于
人类贡献最大的了;自由主义原是人类进步的最大步骤之一呵。
他们为什么对于世事能得到自由的观念而有打开批评和好奇的一切桎梏的意志和勇气
?我们对于希腊历史的知识尚不足,不能解答这问题,我们祇好说,他们的天性如此。但
是我们要记得,希腊是由许多不同的民族组合而成的,他们虽也有些重要的共通点,但他
们的气质风俗和习惯是不相同的。拿他们互相比较,就见得他们有些是守旧的,或是退化
的,或是无知识的了。本章所说的希腊人光指在文化史上最有功绩的一部分而言,尤其是
爱奥尼亚人和雅典人。
在小亚细亚(Asia Minor)的爱奥尼亚是自由思考的发源地,欧洲的科学史和哲学史
都是起始于爱奥尼亚。古代的哲学家正是在此地用推理的方法来潜心探求宇宙的起源和构
造的(在纪元前第五和第六两世纪)。他们的思考自然不能完全解脱旧思想的羁绊,但破
除正统观念和宗教迷信的大业,却是由他们开端的,这些思想界开路者中最要提说的是色
诺芬(虽然他不是最重要的或是最能干的),观于当时一般人对于他的学说的宽容(
Toleration)态度,就可见这班人所处的空气的自由了。他走到各个城市根据道德以指摘
普通人对于神的信仰,并嘲笑希腊人神学上的神人同形说,“假使牛有两手,又有人类的
能力,那么,他们就要将神造成牛的形象了。”这样地攻击旧神学,就是攻击当时对于古
诗人的信仰,尤其是在神话上最有权威的荷马,他将为人类所犯而大家公认为不名誉的行
为归于神负责,所以色诺芬要严厉地批评他。他这样地攻击因袭观念,诽谤荷马为违反道
德,我们并未听得他受任何方面的阻止。我们须记着,荷马的诗从来未被认为神的言辞,
曾有人说,荷马的诗是希腊人的圣书。这话正与事理不合,希腊人幸而并无圣书,这正是
他们自由的表示,也是他们自由的重要条件。荷马的诗,实是世间的,并非宗教的。我们
要知道,所有的圣书无不比它们为不道德些,野蛮些;它们的权威是非常大的,但不是束
缚一切,和圣书的权威一样;批评荷马所以不如批评圣书的受阻碍者,亦正是为此。
在这里,有另一个自由的表示和条件可以提说,就是希腊人的没有僧侣制度(
Sacerdotalism)庙宇的僧侣从未成为有势力的阶级,在社会上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作威
作福,对于反抗宗教信仰的言论也不能加以制止,公共礼拜的总支配权为行政当局执掌在
手,一旦某僧族的势力大了,其僧徒也不过是国家的仆役,除对于教礼的细文末节外并无
置言的权力。
现在仍归还到古代的哲学家。他们大都是唯物论者,他们的思想的记述是唯理论史上
很有趣的一章。享大名的赫拉克利特和德谟克利特应先提说,因为他们最致力的在藉勤思
苦虑以训练理性,因而以新方法观察宇宙,且破除常识中不合理性的观念。赫拉克利特谓
一切事物呈现于吾人感官的稳定和持续的现像祇是一种假象,又谓宇宙及其中的万有都是
时时刻刻变化的,他第一次这样说法,不能不令人惊异。德谟克利特的伟绩是在他首创宇
宙原子说,这种学说复兴于十七世纪中,在思想史上,是和最近代的物理学和化学上关于
物质的诸学说相关照的。当时并无为神圣权威所虚构的天地创造故事来妨碍这种有势力的
思想。
上述的这些哲学思想都是为后来的称为诡辩派(Sophists)的教育家的预备。他们起
于纪元前五世纪的中叶以后他们不停地周行于希腊各地小;练青年,以备参与公共生活,
并教导他们使用推理力的方法。他们严然是教师都持有实际的目标,他们丢开物质宇宙的
问题不谈,而从事于人类生活的问题一一道德和政治。在这里,他们碰著一个难题,就是
真理和谬误的鉴别,于是他们最有能力的就从事研究知识的性质,推理的方法一一论理学
,推理的工具——演说术。不论他们的特别学说是什么,他们的共同精神都是自由研究和
自由讨论。他们用推理方法潜心检验一切的事物,纪元前五世纪的下半期可称为启蒙时代
(Ageof Illumination)。
希腊人从国外得来的知识,在促进对于权威的怀疑上,有很大的影响,这是要叙述一
下子的。一个人若祇限于和他本国的种种习惯相接触,就要视习惯为当然之事而归于自然
的势力了。若能游行国外,目睹流行的各种习惯和行为标准,那么,他自然会觉到习俗的
势力;并且可以了解道德和宗教是一种因地而宜的事物。这种发现足以摧败权威,引起不
安定的深思。例如初为基督教徒的人后来就可觉悟到假使他生在恒河或幼发拉底河流域,
他定要坚信完全别样的教条的。
不消说,这种种理智自由的运动,和在各时代一样,祇限于少数人。到处的民众都是
很迷信的。他们相信他们城市的安全靠着神的好意。假使这种迷信精神受了惊扰,那么哲
学思想就不免要受逼害了。雅典就有这样的事发生过,约在纪元前五世纪中期,雅典不但
已成为希腊最强的国家,并且在文学和艺术上也占了最高的位置。它是完善的民治国家。
政治讨论有绝对的自由。这时管治雅典的是政治家伯利克里,他自身是一个自由思想家,
至少也算能和当时一切破坏的思想接近。他尤与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相亲善。阿氏生于爱
奥尼亚,施教于雅典。他对于普通的神是一个彻底的怀疑者。伯利克里的政敌借攻击他的
朋友以冀推翻他。他们就提议一种渎神律(BlasphmyLaw)并推行之,结果,凡不信神者
和宣传关于神界的学说者都要受鞫询。阿氏倡说神是一种抽象观念,而普通雅典人所朝夕
祈祷的太阳是一块发光的物质,所以证明他是一个渎神者是很容易的事。他借伯利克里的
势力才免于死;付了很重的罚款而离开了雅典逃至兰普萨卡斯(Lampsacus),在那里却
得着尊视的款待。
现在再叙其他案件,以见反宗教思想的怎样受逼害。普罗泰哥拉是诡辩派的最著者,
曾著《论神》(Onthe Gods)一书,其目的似为证明我们不能用推理以知神。开首就说道
:“关于神,我不能说他们存在,但也不能说他们不存在。我们的所以不能知神,有很多
的理由来证明。这问题是暗昧的,而人类生活却是简明的。”他终被人控告渎神之罪而逃
开了雅典。但当时并无系统的政策以禁止自由思想。普罗泰哥拉的著作原稿虽被搜查而焚
毁了,但阿那克萨哥拉表述他的思想并因以致罪的书籍却陈教在雅典的书肆里廉价出售。
唯理论的思想又胆敢在舞台上表现,虽然在酒神(Dionysus)的节日所演的戏剧都是宗教
的仪式。诗人欧里庇得斯就是含着近代思想的人,不论各人对于他某几种悲剧的意见如何
,总之,他常使剧中人物表示非正统的思想。他因不敬神,给一个得人心的政客所控告。
由是我们可以推想到,在纪元前五世纪最后的三十年中非正统思想在知识阶级中必流传甚
广。有大部分有势力的唯理论者使有组织的压迫自由成为不可能,而渎神律最重要的弊害
就是它施行起来,有因个人的关系,也有因党派的关系。有些控言案确是由于这两种动机
,这是我们所知道的,但其余的案件,有的是由纯粹的偏执教义所促成,也有的是为防怀
疑思想传人知识阶级和游闲阶级之外。宗教是为普通人而设的一种善良的和必要的事,这
个原则为希腊人所公认,后来又为罗马人所公认。不心信其真理者也都相信它作为政治制
度的效用,并且哲学家向来不传布鼓动的真理于民众之中。不信固有的教义之人表面上都
服从它们。这种风气比之今日为尤甚。希腊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不认普及高等教育为一要
政,或者可以说,在这种古代的环境中,这事是很难实行的。
但有一个大名鼎鼎的雅典人持论与众不同,——就是哲学家苏格拉底。他是那些教育
者中最伟大者,他的施教与他人不同他虽贫穷,但毫不受酬报。他的教授常取讨论的形式
,他的讨论又往往没有积极的结果,最终祇显示出某种固有的意见是不可靠的而真理是很
难决定的。他对于知识和道德本有一些确定的意见,那在哲学史上是最重要的,不过为合
于本书的目的他的重要在他对于讨论和批评的热心。他和各种人谈话,不分等差,谈时就
教导他们须将一切普通意见置于理性之请之前,用光明的心接近各种的发问,不可以大多
数的意见或权威的命令为判断的根据;总之,检定一种意见的正确与否,不可祇因它是大
多数人民所持的意见,而须有其他的方法。他的弟子都是青年人,后来多成为下代的主要
哲学家,有些在雅典历史上占著很重要的位置。
雅典时代如有日报,则苏格拉底必被新闻家斥为危险人物了。他们编有一种喜剧,时
常嘲笑哲学家、诡辩家,以及他们自负的主义。我们能看到的一出阿里斯托芬(
Aristophanes)的喜剧《云》(Clouds)里,苏格拉底因为是不敬神和破坏思想的典型的
代表,被当众处以桎梏之刑。后来他到了高年,才解脱了这类的纠缠,乃从事于教导市民
,并未受着任何的逼害。及至七十岁的时候,被控为无神论者和败坏青年者而被处以死刑
(纪元前三九九年)。说来奇怪,若是雅典人真正认他是危险的人物,他们必不能容忍到
这时。控告的动机是政治的,我想这是无可疑的。苏格拉底对于一切事物总以自己所见的
为标准,所以他不能同情于无限制的民主政治,或赞成无知的多数人的意志就是一个好的
指导那种主义。当时他或见疑党于主张限制选举权者。及民主派得了胜利(纪元前四○三
年),对于不赞成者起了一种严厉的恶感,而苏氏就做了这些不忠者中的牺牲者。他本来
很容易逃脱,祇要他愿意就是了。假使他表示不再继续教授,他一定可以被释。做他的裁
判官的五百○一个雅典人中,主张判决释放他的是一个很大的少数。即使那样,假使他能
改变口调,他也一定不至于死。
苏氏见遭此大案,曾大发了一番议论,以拥护言论的自由。他最著名的弟子柏拉图所
编纂的《苏格拉底的辩白》(Alpologyof Socrates)一书,就是记述他辩护的大旨的。
他对于不承认全市民所崇拜的诸神的控告,未能完满地应付,而关于这一点的解释也是他
的辩驳中不足的一部分,这是显明的事。但他对于败坏青年心理一节,有拥护自由言论的
光荣的自辩。这是该书最有价值的一部分;至今日仍一样地感人。我想他所提的两要点是

(一)他是坚持个人对于任何人世的权威或法庭的强迫使就范于他认为错误的途径当
不顾一切以拒绝。用今日的言语说,就是肯定“个人良心超越在人为法则之上的最高权”
。他所表现的终身事业不啻是一种宗教的探求;他深信他潜心於哲学的讨论已尽了超人的
指导者的使命;他宁愿舍身就死而不愿对于这信念不忠实。他说.“假使你们提议释放我
而以我不再探求真理为条件,那么,我就说:啊,敬谢诸位雅典人,我祇服从我所相信使
我来做这种事业的神,却不服从诸位,我一日有气有力,一日不肯舍弃我研究哲学的事业
。我继续实行教导我所遇的人,并对他们说:'你们专心一意于财产和荣誉而不稍留心于
智慧和真理而使你们的灵魂改善,你们不觉得可羞吗?'死是什么,我不知道,——它或
是一桩善事,我是不怕它的。我祇知道离弃本职是一桩恶事,我宁取或者是善的事,而不
取恶的事。”
(二)他又坚持:“自由言论的公共价值”;“我是你们的刺激性的批评者,以劝说
和谴责坚执不移地来告诫你们,又反复检验你们的意见,希冀你们明了你们所认为你们已
知道的事物你们实毫然不知,能够日日讨论从我听得的诸问题,就是为人最高的善,未用
这种讨论检证过的生活是无价值的生活。”
在这份可以算是思想自由最早的辩词里确定了两点主张:
(一)个人良心的绝对权,——这是后来拥护自由的争斗所趋向的主张,和(二)言论
和批评的社会意义。前一主张是根据直觉而非根据辩证;实质上,它是根据几种超人的道
德原则的假定,在那没有苏氏的个人经验而反对此种假定的人看来,他的辩护是无势力的
。第二主张经了二千多年的经验,却能与他所梦想不到的意义相结合,而成了包涵更广的
主义。
苏格拉底案件的环境足以证明雅典宽容与不宽容的状态。他的长期的幸免,其后由政
治动机或个人关系而被指摘,以及赞成他的很大的少数,都足表明当时思想通常是自由的
,至于不宽容的人民,祇是受了他人的鼓动,或者大都有其他的动机。这里可以提及哲学
家亚里士多德的案件,约于七十年后,他因为被控渎神罪而逃开雅典,实质因为他攻击某
政党的一人,渎神祇是借口罢了。这时对于思想的逼害,还未有组织呢。
我们要找寻希腊的逼害精神,必得寻之於哲学家,这是令人奇异的事。苏格拉底最著
名的弟子柏拉图于晚年创了一种理想国,在这种国里他制定了一种宗教,和当时的各种宗
教大不相同,他又主张须强迫一切公民都信仰他所创的诸神,否则就处以死刑或禁锢。他
设想的这套严密的制度,一切言论的自由都在排除之列。但他的态度中最有趣的一点,是
他对于宗教是否正确一问题未加注意,他祇知宗教在道德上是有用的;他又主张创造寓言
以促进道德;他罪责通俗神话,并不是因为它们是虚假的,乃是因为它们不是为正义公道
而撰的。
在雅典既有很大的自由,结果就有一批的哲学发生了,其来源都出自《苏格拉底的谈
话》。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噶派,伊壁鲁派,怀疑派(Sceptics),——我们尽可
以说,这些名词所表现对于思想上的努力,其对于人类进步的影响比其他一切不断的理智
运动都深切些。至少可说在为自由开一新纪元的近代科学发生以前是如此。
伊壁鸠鲁派、斯多噶派和怀疑派的主义都是要为个人灵魂求和平与向导。自纪元前三
世纪后,这几派的思想就在希腊诸国流传甚广,我们可以说自此以后,希腊受过很好教育
的人多少都是唯理论者。伊壁鸠鲁的学说有一种显明的反宗教的倾向。他认为畏惧是宗教
的根本动机,要把人的心从这种畏惧中解放出来是他的学说的主要目的。他是一个唯理论
者,以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说来解释宇宙,又否定宇宙的神治说。他实际上也主张神的存在
,但以所说的神好似并非居住在很远的地方而享受神圣的和永远的镇定。他所说的神正是
伊壁鸠鲁派理想生活实现的榜样。
这种哲学思想内涵了一种势力,竟鼓起一个超绝的天才诗人将它表现于诗歌之中。那
就是罗马的卢克莱修(Luecretius)(纪元前一世纪),他认为伊壁鸠鲁是人类的伟大的
解救者,因而决心宣扬他的哲学的福音于《宇宙之性情》(Onthe Nature of the World
)一诗中。用热烈的宗教家的狂热,尽力排斥宗教,反复表示其轻侮厌恶之意,以严厉的
言辞痛毁宗教使人所陷溺的罪恶。他做了无神论(Atheism)军队的先锋,出马来攻击天
堂的壁垒。依他的解释,科学就是新世界的光耀的启示;他狂热的精神是追求完满镇定的
教义的可惊异的随伴物。虽然上述的希腊思想家有那些伟绩,而这拉丁语诗歌是战胜卑屈
的诸神的凯旋歌,但因那种大胆无忌的热烈情感,致使它在自由思想的文学中,也占了很
高的位置。假使他爆发在正统的社会里,那么,它在唯理论史中必有更大的作用。可是在
卢克莱修时代受过教育的罗马、人对于宗教问题都是怀疑的,并且有些是信服伊壁鸠鲁思
想的人;我们可以疑心,读过它的人会因为这位非议宗教者的大胆而受刺激,受影响的,
不会太多。
斯多噶派的哲学对于促进自由有显著的贡献,而此种贡献在言论不能自由的社会里必
不能发扬光大。这种哲学确认个人反抗公共的权威机关的权利。法律的未见公允和人民的
可谬,苏格拉底本已见到,但他未能举出为社会作指导的原则。斯多噶派就发现了自然律
做这种原则,这种原则先于且超越于一切习惯和成文法,后来这种主张流入斯多噶派以外
,深人于罗马国人心中,并且影响到罗马的立法。
上述诸哲学思想把我们由希腊引至罗马了。在罗马共和国时代后期和罗马帝国时代早
期,对于思想并不加以任何的限制,因而这些尊视个人的哲学就传布很广了。主要的人物
多不信仰罗马国的正教,但认它于维系无知识的民众是有价值的。有一个希腊史家就很赞
许罗马的这种为民众利益而培养迷信的政策。这就是西塞罗的态度,以虚假的宗教作为一
个社会机关而认为不可少,是古代的不信宗教者中很普遍的思想。这在今日也是很流行的
思想,不过所取的途径各有不同;至少防护宗教总是根据功利而非根据真理。这种防护也
是马基雅弗利的政策,他认宗教是政府所必需的东西,而拥护自己所信为虚假的宗教是执
政者的责任。
在这里,须有数语提及卢西安(Lucian)(二世纪),他是希腊最后的一个文人,人
人爱读他的作品。他公开地嘲笑通俗神话。他的讽刺言词在当时除供不信宗教的读书人的
娱乐之外,曾否有任何影响,那是不能断定的。悲剧中的《宙斯》(Zeusin a Traged
Part)是他最动人的作品。假使有一个近代作家不畏渎神地描写三位一体的各种和几个卓
绝的天使和圣徒在一个天国的吸烟室里谈论著英国所正发生的可的的怀疑思想,继则用传
话机俯听着一个自由思想家和一个教士立在伦敦某公共阅台上的辩论,那么,卢西安在该
著中所想像的境况就可与此相匹比。神人同形说的荒谬在卢西安的讽语中做了一个嘲弄之
的,其难堪为它在世间所未受过。
罗马的政策通例对于全帝国的各种宗教和思想都持宽容的态度,对于不敬神是不加罪
责的。这主义表现在提庇留(Tiberius)帝的格言中道:“假使神被人轻侮了,让他们自
己去处理吧。”但对于基督教徒取特别的态度,这东方宗教所受的待遇可说是欧洲宗教逼
害的滥觞。明了那些能干,仁慈,而毫无宗教狂热的罗马帝为什么采取这种例外的政策,
是很有趣的一回事。
在很久的时期,基督教徒祇为碰巧听说他们的罗马人所知,被认为犹太教的一派犹太
教因偏执和拒绝外人的缘故,向为容忍的异教徒所嫌弃,怀疑。不过它虽然间或与罗马当
局相冲突,并且也曾几次因唆使而被攻击,但罗马帝总是取不干涉的政策,并且也曾为犹
太教徒防御他们自己所激起的仇视过。不过尽管因为犹太教祇限于生于此族的人而得到长
久的容忍,但它的传播的前景,却产生了新的问题。一个君主眼见一种教条流传于国中,
积极地仇视其他和谐一致的教条,将敌视人类视为信从者的荣誉,心中自不免发生庄重的
疑惧,犹太教既与罗马社会的习俗和基础不相融合,一旦扩张到犹太人以外,能不为罗马
帝国的危害吗?多米提安(Domitian)帝就有见及此于是就采取严厉的政策,以防止罗马
人民的新教化,他所排斥的中间不免有些是基督教徒,但纵使他明了这种区别,依他的见
解看来,也是没有分别的。基督教是从犹太教所分出,其偏执态度和仇视罗马社会,则二
者相同,所不同者,基督教的改化他教比犹太教的改化他教来得更厉害罢了。
到图拉真(Trajan)帝时,制定了一种条规,就是如做基督教徒就犯著死罪。自此以
后,基督教就成了非法的宗教了。不过实际上这法律并未严格施行,罗马诸帝都希望铲除
基督教而不致流血。图拉真也曾规定对于基督教徒不加搜捕,对于匿名的控告不受理,控
告不实者则治以诬告之罪。基督教徒自己也认为这种法令实质上是保护他们的。在二世纪
时确曾有一些刑杀发生过,其中多无确证者,基督教徒也因之得了殉教的痛苦和光荣。但
有许多证明可以知道当时逮捕的时候,本容许他们可以自由逃脱。对于基督教徒的逼害大
都是出于人民的公愤,而非出于当局者的志愿。这神秘的东洋教派公开仇视各种的神而祈
祷世界的破灭,所以使罗马的民众不得不惧怕。每遇洪水,饥馑,尤其是火灾,他们总归
咎于基督教徒的魔术。
当时无论何人,若被人控为基督教徒,视他肯否进香于神或封为神的帝像以试验控告
的真实与否,若能服从进香,就可立时免于罪罚。基督教徒的不遵行这种礼拜,——也惟
有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不遵行,——在罗马人看来,是一个最邪恶的表示,表示他们宗教
的危害。这种礼拜原是表示包括多种信仰不同的民族的罗马帝国的统一与和谐;它的目的
是政治的,所以促进巩固与忠心者;因此不遵行则视为不忠信,也是不足奇怪的事,但是
我们要注意,祇有从军和做文官者才必要遵行这种礼拜,并非个个人民都要参与。所以结
果祇是制止基督教徒的从事于兵役和官吏罢了。
这时期(二世纪)有一种拥护基督教的辩护文出现,若罗马帝能亲眼读过,——有些
是直接呈于罗马帝的,——更可以证实基督教是政治的危害物了。假使基督教徒得了胜利
,对于罗马国教必不肯放松,这是很易推想的事。塔蒂安(Tatian)帝时代出现的《对希
腊人的谈话》(ADiscourse to the Greeks),正表现一班护教家的本色祇是对于他们所
在地的文化而发的一种不可遏止的仇视罢了。凡读过这时代基督教文学的人无不看得出凡
基督教得势的区域,对于其他的各教毫不宽容。假使当时罗马诸帝对于基督教施行他们的
宽容政策的例外,那么,其目的可说正是保全宽容。
在三世纪里,基督教虽仍被禁止,但对它的宽容也是显见的;组织教会毫无忌讳,僧
侣会议不受任何干涉。祇发生过几次局部的小压迫和一次的大逼害[二五○年狄西乌斯(
Decius)所起,为渥拉希安(Valerian)所继]。总之,在三世纪里,被害者甚少,虽后
来基督教徒撰了许多全神话的事件。此外有人谓某几帝时代,发生过惨案,但我们祇知他
们统治下的基督教徒是享受着稳固安全的。
有一长时期内乱频繁,使罗马帝国几于颠覆,自戴克里先(Diocletian)帝之手,始
由政治的根本革新保全了罗马的势力于不坠,垂百年之久。他希望借此振起罗马的精神,
以维持他政治巩固的大业,并希望将新生命融合于国教之中。他为要达此目的,就决计遏
制正在膨胀势力的基督教徒,其时基督教徒虽是少数,但为数甚众。于是他就施行逼害政
策。这次的逼害,为期甚久,流血甚多;是对这被禁止的宗教最用力,最普遍,又最有系
统的扑灭。不过结果并未有成效,因为这时基督教徒已为数太多,以至不能扑灭了,戴克
里先退位之后,罗马诸帝,分地而治,对于他的政策,未能一致赞同,及至宽容令(三一
一和三二二)发布,逼害就停止了。这两道敕令在宗教自由的历史上,是很有关系的。
第一道敕令发布于东部各省,其文如下: “我们甚望改化基督教徒使入于合理、自然
之途,他们昔曾违抗父祖所定的宗教,而擅敢蔑视古法,依据幻想,私撰种种无谓的法规
和思想;并且从本帝国各部召集种种会社。前者曾发布敕文,严令礼拜诸神,基督教徒因
而受危险痛苦者甚众,伤命者亦有之,至今坚守此种不敬神之愚行者,为数仍众,致不得
参与任何宗教礼拜,兹者对于这班不幸之人,施行本帝国惯行之宽容政策。自后准许他们
自由发表个人意见,对于集众礼拜,亦不加威吓和干涉,祇是他们对于现行法律及政府,
须保持相当的尊视。”
第二道敕令为君士坦丁帝所作,世称“米兰敕令”(EdictofMilan),其大旨如第一
令,他宽容的本意,是注意人民的和平与快乐,而希望在天之神得其安定。
由罗马政府与基督教徒的关系,就引起了逼害与良心自由的一般的问题,一个国家,
自有它的国教,一面对于各种教义,教仪,都取宽容的政策,一旦发现有一种团体起于国
中,该团体对于其他一切教义,都取仇视的态度,毫不退让,若得了势,还要压迫其他的
一切宗教,政府当局,为自卫计,自不得不设法制止这种煽惑观念的传布,并宣布那教义
是犯罪的。这并非因那教义的正否而发,乃是因它对于社会不利罢了。这团体的分子若取
消它们排斥外界的教义,就必得违反良心和陷于罪罚了。所以就有人提倡良心自由主义,
以为良心自由当超越于对国家的一切义务之上,当局见了这种新主张。自不肯给它承认,
结果就是逼害了。
即在正统的,忠实的非基督教徒看来,对于基督教的逼害,也是不适当的政策,因为
空流了血,并无任何的效用,换句话说,因为它未能成功,所以认为它是错误的举动。逼
害原是从两种罪恶中选择出来的。所谓两种罪恶就是虐行(凡是理智地为逼害辩护的人,
也无不认为罪恶)和危险思想的流传。为要避免第二个罪恶,所以才用第一个罪恶,盖前
者是比后者更大的罪恶。但逼害而不能设计适当并厉行使能达其目的,则有两重的罪恶了
,那是无可原谅的。罗马诸帝根据他们的见解,有很好的理由认为基督教是危险的和反社
会的东西,但他们可以于不干涉和系统地铲除两种政策中采取其一。假使他们起初就设立
激烈的,有系统的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必能早早将基督教歼灭了。这犹不失政
治家的风采,可惜他们没有采取激烈手段的观念,又因为没有经验做指导,所以又不明了
他们所遇的问题的性质,他们祇希望用威吓以制止。他们的计策是踌躇的,无定的,并且
是无效力的。后来二五○年和三○三年的逼害都无成效可言。还要特别注意的,就是从未
有禁止基督教文籍的事件发生过。
即使逼害竟达了目的,那么,它是否是正当的呢?这进一步的问题,当时未有人考虑
过。大家都注力于个人良心对权威和国家利益的争斗。服从法律若与无形的主人翁相抵触
则当如何?这是苏格拉底所提出的问题,这时成为范围更广而且更紧迫、更可怕的问题了
。不顾牺牲一切而尊视个人良心,是不是国家的责任?有什么限制?基督教徒并未从事解
答这问题,因为这种一般的问题未能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祇向一个非基督教的政府要求
专为着他们自己的自由权;假使当时政府压迫他们所仇视,所诋毁的诺斯替教派(
Gnostics),那么,他们一定要赞颂政府了,这并非过分的猜想。凡基督教国家一成立,
他们就完全忘却他们以前所祈求的主义了。殉教者之死,祇为良心。并非为自由。现在最
大的基督教会每到一个非所管治的近代国家里,就要求良心自由,在它们握权的地方,就
不认为允许这种自由是它们的责任了。
我们试细看古希腊,罗马的全部历史,直可说那时的思想自由——如我们呼吸的空气
,视之为当然而不作细想,若有七八个雅典思想家因主张异教而被科罚,那所谓异教,大
都是借口罢了。当时知识的进步未为成见所妨碍,科学也未为非科学的权威势力所阻滞。
有知识的希腊人所以能保持宽容态度者,就因为他们是理性的朋友,并无权威支配着理性
。无辩证的思想不能成立;人民不须承认所谓“天国”的东西,如小孩子一般,也不须屈
服他们的理解力于自认为永无错误的权威之前。
但是这种自由并非有意识的政策或审慎的辩证的结果,所以是不牢靠的。思想自由,
信教自由,宽容等问题并未强行于社会,也未经严重考虑过。当基督教遇着罗马政府之时
,无人能察到因对于一小部的、不显著的、而一班异教思想家所认为不足轻重或顽固不化
的教派的待遇,却蕴含着一种于社会最关重要的主义。但要稳固地建设思想自由的学理,
尚须有逼害的理论和实际的长期经验,后来基督教所取的压迫政策及其种种结果就驱使理
性为这个问题而奋斗,使理智自由终得辩明了。因其功业而至今不朽的希腊人和罗马人无
意地享受了理性的统治,当时虽基础未固,但他们的精神,中途经过了一个长久的黑暗时
期,终能重行闪耀着全世界,而帮助重建了理性统治的时代。
宽容令发布后约十年,君士坦丁大帝就采行基督教。由这重大的决议就使一千年中理
性受着束缚,思想被奴役,而知识无进步。
基督教被禁止的二百年中,基督教徒都主张宽容,他们的理由是:宗教信仰应该是自
愿的,而非可以强制的事。及至他们的信仰成了有势力的教条,又有国家的势力作其后盾
,他们就舍弃这种见解了。他们极力企图将人们对于宇宙神秘的意见造成完全的一致,并
采取一种切实的压迫思想的政策。罗马诸帝和政府的采取这种政策,一半是由政治的动机
;恐怕宗教的派别分歧,对于罗马的统一不利。但根本的原因是在“祇有在基督教会里才
得救渡(Salvation)”的那种教义。而“不信仰基督教会的教义的人要永落地狱”和“
上帝对于神学的谬说认为最可憎的罪过”那样宽广的断定,自然要引起逼害。基督教徒目
睹他们自身永恒的利益要受危害,以致认为责人以此种惟一的真教义而阻止谬说的流行成
了他们的义务。异教徒比通常的罪犯罪过为重,而人们所能加于他们的刑罚比之将来到地
狱中所受的痛苦,真算不得什么一回事。主张宗教的谬说的人虽有美德,也是万能的上帝
的仇敌,铲除世间这样的人自也是应尽的义务。他们是不能因有美德而得赦免的。我们又
须记着,依照基督教徒的仁慈的教义说来,祇是俗人的异教徒,其美德即是恶行,未受洗
礼而夭折的婴孩要在地狱的地板上爬行,以消磨他一身所余的时间。由这些见解而起的偏
执行动,其性质和程度自与其他任何的事都不同了。
造成基督教不宽容主义的,除它的教义的论理外,还有它的圣书的性质,也是要负一
部分责任的。不幸的是,最初的基督教徒将犹太教的著作也收入在他们的圣书里面,这些
著作表现文化幼稚时代的观念和野蛮的习气。那些残酷暴虐和固执的教训和行为榜样而为
旧约驯服的读者因深信其灵感而不敢加以訾义者,因其败坏人们的道德而使人类所受的损
害,简直是不可胜计的。基督教圣书是一个逼害主义的“兵工厂”。原来圣书都是道德和
理智进步的障碍物,因为它们都是尊过去某时代的思想为神圣,认为那时代的风俗是神定
的。基督教既采用远古的著作,就不啻将一个非常龌龊的障碍物置于人类发展的途程中了
。我们不免要怀想:假使基督教徒当初把耶和华摈除于他们的思想之外,而否认旧约的灵
感,以新约为满足,那么,人类的历史或有别样的局面——这实是无疑的。
在君士坦丁及其后诸帝时代,敕令先后发布,禁止对于旧时非基督教的诸神的信仰及
非基督教的诸教派。在位未久(三六一-三六三)的背教者朱理安(Julianthe Apostate
)曾设法恢复旧时的制度,宣布普遍宽容的政策,惟禁止基督教徒在学校中宣传教义,使
立于不利的地位。这不过是一时的遏制罢了。后来异教的势力终因狄奥多西(Theodosius
)(四世纪之末)的严厉法律而瓦解了。虽然它在各地,尤其罗马和雅典,还留存有一个
世纪,但已经不发生影响了。其时基督教徒多注意于内部的争执,而不甚注意于扑灭古代
精神。西班牙异教徒普立息力安(Priscillian)的处决(四世纪)是对于异教徒处以死
刑的开端。有趣的是,这时代有一个非基督教徒的提密斯替阿(Themistius)劝告基督教
徒须保持容忍的态度。他曾上书于瓦林斯(Valens)帝,请求他取消各种禁止他所不赞成
的基督教的敕令,并陈述一种宽容主义。“个人的宗教信仰是一个政府的权威不能发挥效
力的领域”,“屈从祇能弓引起虚伪的自白。各种教条,均应许其自由流传;政府对于正
教和异教,应一体看待,祇以公共幸福为依归。上帝自身也是明白表示他愿接受各种形式
的礼拜;有许多途径都可达到上帝之前。”
奥古斯丁(死于四三O年)是最受尊规而享权威最高的教父。他制定了逼害的公则,以
为后世的向导,他的坚实的根据就在圣书中耶稣基督于某寓言中所用的“强迫他们进来”
(Compelthemto come in)一语,其后一直到十二世纪之末,基督教会总是极力压迫异教
徒。逼害的事件层出不穷,但都是无系统的,我们很可以说,排斥异教大都是因俗世的利
益而起,至遇着异教教义势力泛滥致有截留教会收入或要颠覆社会的危险时,方始采取严
重的行动。十二世纪之末,英诺森第三(Innocent Ⅲ)做了教皇,即在他的统治之下,
西欧的基督教会的势力达到了极点。他和直接继承他的诸帝是希冀并开创一种有组织的运
动以扫除异教徒于基督教国土以外的负责人。法国西南部的朗格多克(Languedoc)多为
异教徒所居住,他们的思想被视为特别危险的东西,称做亚尔比派(Albigeois),他们
隶属于图卢兹(Toulouse)伯爵,并且是勤劳而可敬的人民。但教会从这反对教士的人民
所得的收入简直太少了,英诺森就命令伯爵灭尽境内所有的异教徒,及闻伯爵不服命令,
就成立了一部攻击亚尔比派的十字军,凡愿急来相助者,即赐以与十字军战士相等的酬报
,包含罪恶的赦免在内。于是就起了接二连三的血战。妇男童女之被焚死和绞死者不可胜
计,此役英人蒙福尔(Simonde Montfort)亦曾参与,异教思想虽未能根本铲除,但人民
所有的反抗都被攻破了,到一二二九年,伯爵完全屈服,战争才终止了。这事的要点是:
基督教会于欧洲公法中加入了一种新规定,就是君主要保持君位,必得以歼灭异教徒为条
件。一旦教皇命令施行退害而有迟疑之态者,即有所处置;他的地产须给没收;他的领土
即归替教会攻击他的人所有。由是教皇就创立了一种神权政治制度(TheocraticSystem)
,在这种制度之下,保持基督教的纯一是神圣的责任,其他的一切事务都是附属的罢了。
但要根本铲除异教,必得觅得它所在的秘密藏身所。亚尔比派虽被剿灭,但亚尔比派
教义的流毒尚未绝迹。一二三三年,教皇格列高里第九(Gregory Ⅸ)就创立了一种搜索
异教徒的有组织的制度,即所谓“宗教裁判所”,及英诺森第四一二五二年的敕书布出,
其体制遂臻完备,该敕书上规定这种逼害机关是“各城各邦的社会建筑物中不可缺少的一
部”。这压迫人们宗教意见的自由的强有力的机关在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
自此以后,教会里的新职务非主教所能独力担任了,有教会的各区域,都派选相当的
僧侣,并授以代表教皇之权,以便搜捕异教徒。这些裁判官有无限的权威,不受任何人的
监督,又不对任何人负责。当时世俗的君主各有禁止异教的残酷的立法,否则这种制度也
是不易成立的。罗马帝腓特烈第二(Frederick Ⅱ)自身本是一个纯粹的自由思想家,对
于在意大利和日尔曼的大领域,却施行许多律例(一二二0年至一二三五年之间),规定
凡异教徒均认为犯法者,若不悔罪归正,即处以火刑,悔罪者亦加以监禁,如再背教,则
处以死刑;于是财产没收,房宅拆毁,其儿女,若非背叛乃父或指控其他异教徒,则无服
官受禄之权。
腓特烈的法律认为火刑是对待异教徒的适当刑罚。这种死刑施于异教徒似乎起于法国
某王(一O一七)。我们须知道,在中古时代及其后许多时,对于各种罪犯都施以极残酷
的刑罚。英国亨利第八时代有一个犯毒杀案者是被烹死的。信从异教是一切罪犯中最可憎
的罪犯;对异教徒劝告就等于劝告地狱中的罪犯。严禁异教徒的各种残酷的法律又为人民
公共意见所极力拥护。
后来宗教裁判所完满发展,遍布于西部各基督教国,好似一个网,其密密的网眼是异
教徒所万难逃脱的。各国的裁判官又互相合作,互通声气,“全欧洲大陆的法庭有一个炼
子连系著。”英国初未采用这种制度。但自亨利第四和亨利第五时代以后,政府就制定了
一种特别律例,以火刑压迫异教徒(制定于一四OO年;取消于一五三三年;恢复于玛丽时
代;最后取消于一六七六年)。
宗教裁判所强迫信仰统一的事业在西班牙成功最大。西班牙于十五世纪之末制定了一
种制度,自身有种多特点,很不容忍罗马的干涉。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延至十九世纪始
取消)的成绩之一是驱逐摩尔人(Mariscos)于境外,因为他们保持着许多回教(
Mohammedamism)的旧思想和旧习惯。又传曾扑灭犹太教,又曾防御新教教士的宣传。但
我们没有证明可以相信曾有防御新教之事发生过,因为新教思想的种子果真传播到了西班
牙,那么,它们一定是落在不合宜的土壤里而丧命了,这是很可能的事。思想自由在西班
牙是绝对被压迫的。
灭绝异教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信仰令》(Edictof Faith),该令所以招募人民服
务于宗教裁判所者。并责令个个人民都担任告发人。由是宗教裁判所不时地在各区巡视,
发布敕令,命令凡知道关于异教的事。须前来直陈,否则受俗世的和宗教的科罚。结果。
无人能逃得邻人甚至家人的怀疑。“这是用以屈服全体人民,麻痺他们的理解力,和强制
他们盲从的空前的巧妙手段。它使告发成为了高尚的宗教义务。”
在西班牙。审判被控为异教徒的人的程序中,绝无合理的方法以检验事实的虚实。被
拘禁者既被判为有罪,则证明他无罪的责任就祇在他自己一人身上;裁判官实质上就是起
诉人。凡是反对他的证人,纵使名声再坏,都为法庭接受。逼害一方证人的规定是很宽松
的;辩护一方证人的规定却是很严紧的。犹太人,摩尔人和仆役祇可举出反对被拘禁者的
证明,但不能举出为他辩护的证明,这条例也适用于亲属之间,至第四属(
thefourthdegree)为限。宗教裁判所所根据的原则是:一百个无罪者受了害,比较一个
有罪者的逃脱要好些。曾有功于宗教裁判所者往往得着宽纵。但宗教裁判所本身未尝判断
死刑,因为教会不能担当流血的罪责。教会的裁判官既宣布被拘禁者是无望改宗的异教徒
之后,再交与(公文上谓之“宽纵”他)俗界的当局,要求并委托地方官“仁慈而宽和地
处置他”。但这形式的要求宽和,又不能为俗界官吏所接受;他不问皂白,惟有置之死地
;不如是,那么,他就是异教的提倡者了。依照教会法律(TheCanon Law),各国王和各
官员均须及时地、迅速地处罚宗教裁判所交与的异教徒,否则逐出教会之外。我们所要注
意的是:因火刑而致死者的数目,普通人的想像中是大大地夸大了的,但因此种制度而致
的痛苦和几于丧命的科罚的总数是夸张不了的。
基督教会所用于这些逼害中的法庭诉讼程序,其败坏欧洲大陆的刑事法律的影响甚大
,宗教裁判所历史专家李(H.Lea)说道:“宗教裁判所所惹起的灾害中,这可算是最大
的了——这最初为铲除异教徒而推广的刑事诉讼程序一直到十八世纪之末在欧洲的大部分
一直是处置所有被控者最通常的方法。”
吉本所谓“以残暴手段为无稽之谈辩护”的宗教裁判官往往被视为怪物。我们不妨为
他们和行使他们的意志的国王辩说,他们并不坏似那初民时代以生人祭神的僧侣和君主。
希腊王阿迦门农(Agamemnon)曾以女易菲吉尼亚(Iphigenia)为牺牲品而求宠于神,他
或是最慈爱的父亲,劝告他这样做而目睹了这一切的人也可能是最完善的人。他们祇知依
照信仰做事。所以在中古时代及其后来的时代,有温和性情和道德热忱的人却绝对缺乏对
于犯疑的异教徒的仁慈心。对异教的仇视是传染性的病菌,是惟有基督教能救渡的那种教
条所造成的。
我们又知道这教条又伤害了真理的辨别。当一个人的永久命运处于危险中的时候,似
乎显然应该并且有权使用任何的方法以确定一种真实信仰——即使那是虚假的和伪托的,
也是不顾的。所以对于杜撰的奇蹟或任何虚构的寓言都能深信不疑。无成见的真理鉴别,
是到十七世纪才发生的。
一方面,这种原则与罪恶,地狱,最后的审判等教义相结合而造成了上述的这些结果
,另一方面、基督教中又有许多教义和思想造成抵抗知识进步的坚实壁垒,雍塞了中古时
代科学的道路,又阻挠了十九世纪后半期以前的科学的进步。在各种重要的科学研究中,
地盘总为基督教会根据圣书的不可侵犯的权威而断以为真的谬说所占据着。犹太纪籍中的
“天地创造”和“人类堕落”之说不可思议地与基督教的赎罪之说有密切的关系,均拒绝
地质学,动物学和人类学的自由探讨。推敲圣书的文字,便可知道它包含了一种认识,谓
太阳绕地球而行。基督教会向来排斥对蹠说(Theoryof antipodes),控告塞尔维塔斯(
Servetus)(十六世纪中被火刑而死,参看后六五页)的理由之一是因为他相信一个希腊
地理家的话,谓犹太祇是一片不毛之土,虽则依圣书中所描述是一个泛滥著牛乳和蜂蜜的
国度。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的医药学和病症学都曾以经验和系统的研究作根据。到了中世
纪,人类又回复到野蛮时代的原始思想了。对于身体的疾疫,归于不可知的主宰——恶魔
的恶意或上帝的激怒。奥古斯丁谓基督教徒的各种疾病是魔鬼所造成,路德也同样地归咎
于撒但的作弄。超自然的因所造的果当以超自然的救治法来制服,这是理所必然了。又有
购买带着神怪力的圣徒遗物的大交易,于是教会又得收人大宗的进款。医生是常在邪术和
背教的嫌疑中。解剖术是被禁止的,一半或因形体复活之说所致。十八世纪中教士的反对
接种就是中世纪疾病观的恢复。化学(炼金术)被认为魔术,至一三一七年,教皇遂下令
严禁之,十三世纪中,罗吉尔·培根的长期囚禁足以证朋中古时代对于科学的不信任,他
虽自认忠心于正教,但他有一种令人不安的科学探讨本能。
即使这种根据神学理由对于科学的不信任未曾流行,关于自然界的知识仍无甚进步,
那也是可能的事,因为在基督教得势之前,希腊的科学已停步五百年了。重要的科学发现
,在纪元前二OO年即告中止。要解释这种衰落是不易的事,但我们不难从考察希腊和罗马
的社会状况而得一个结果。我们可以推想:中世纪的社会状况一定是不利于科学的精神—
—一切事实的无成见的探讨——即使支配当时的信仰不仇视它,也一定如此。我们又可推
断:若非新的社会状况达到了某种成熟程度,科学的再生无论怎样是要耽搁的一一所以到
十三世纪才能实现(参看下章)。及中世纪过去之后,神学的成见才由它的余焰残伤过知
识,换句话说,因基督教而致成的损失,在科学已复生而不可遏止时的阻挠者多,而在间
隔于古代文化与近代文化中间的黑暗期的妨碍者少。
中古时代对于巫术、魔术和恶魔的坚定信仰是从古代遗传下来的,不过到这时更形黑
暗了,将世界造成了恐怖的世界。人人都相信他们的周围有许多恶魔监视著,得着机会就
要伤害他们,而瘟疫、风潮,日蚀、饥馑等都是魔鬼的作祟;但他们又同样地坚信这些魔
鬼惟有教会的仪式才能克制。有些最初的基督教帝王曾下令禁止魔术。但在十四世纪以前
,从未有铲除巫术的系统方法。十四世纪蹂躏欧洲的可怕的传染病一一即黑死病(
Blackdeath)——似乎使不可见的恶魔世界的作祟加倍可怕了。由是审判巫术的案件日多
一日,自后三百年中,搜索巫术,刑戮巫人——大都是妇女——就成了欧洲文化显著的一
个特征。其说法与逼害都是圣书上所拥护的。“你不得容忍着巫人而生存于世”,是这最
高权威的明白告诫。教皇英诺森第八为这事曾发有敕令(一四八四),中谓一切灾祸和风
潮都是巫人们作弄所致,而最有才能的人也都相信他们的魔力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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