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uciffar 申诉 HateP_Picket/sos007sos 案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11-11 22:32:25
判决主文:
请板主(sos007sos)三日内依板规处分使用者(wetteland),
若为累犯请依板规加罚并发布公告。
判决理由:
本案小组重审,使用者未将原始标题附上,理应当罚。
纵使后续因标题过长无法附上,起始之标题文字亦删减。
请板主(sos007sos)依板规处理。
※ 引述《luciffar (☆晨星-光之使者☆)》之铭言:
: 申诉人 :luciffar
: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 被申诉人:sos007sos
: 申诉诉求:重判
: 申诉内容:
: ===政黑板规 2-5-K
: 5.“Live”、“新闻”、“转录”分类文章须遵守下列规定
: a.每日此类文章上限3篇。(任何原因自删及被板主删除均计入额度)
: b.来源为外站者,须附上连结,过长须缩址
: https://reurl.cc/main/tw
: http://tinyurl.com/
: c.此分类文章禁止多篇合并发文或使用其他分类偷渡。
: d.重复发文已有相同来源或内容文章。
: e.“Live”文章限发表节目首播24hr内之政论节目/政府实况/公民转播等。
: f.“新闻”、“转录”文章限发表3天内之新闻、社论/它版文章/FB/其他平台资料等。
: g.
: “新闻”、“转录”应完整转录该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 h.转录它板文章应原作者同意,并删除原文下之推文。
: i.原文为外文者,须附上简易翻译。
: j.转录来源为FB,须为公众人物或牵涉公众/政治议题。
: k.“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内文应张贴完整新闻标题,转录FB标题须为
: 来源名称。(ex:人名、
: 粉丝团名…etc)
: l.“新闻”、“转录”内容不计入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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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内文应张贴完整新闻标题,转录FB标题须为
: 来源名称。(ex:人名、
: 板规已经明文规定 "从头张贴" "完整新闻标题" "独家新闻更是重中之重"
: 板主亦未说明未达之理由 故有此申诉
: 其实 2-5-K 已经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明白了
: 还需要经过2审3审 个人觉得有点浪费司法资源
: 烦请小组长跟板主沟通一下 这有模糊空间可以取巧之处吗?
: 如果有请可以取巧模糊的空间 还请告知
: 因为政检板每人24小时只能检举一篇文章
: 每篇检举文都弥足珍贵
: 本人如果得知此类错误有模糊空间
: 将来会考虑不再检举此类有模糊空间的文章 故有此一问
: 感谢!
: [证01] 检举文
: [证02] 申诉文
: [证03] 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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