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询问小组:关于非本人申诉的问题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7-13 18:17:51
如标题询问小组
若看板中有版主对过去判例与现在判决明显不同
且版主之判决理由也与相关版规中注明的裁量标准有所差异。
身为非检举案关系人是否有权以“申诉或检举”请求小组识案情重新裁定?
判决以版规文字中没有的内容做判决理由及处罚,明显不只有双标、还超常解释
因版规中规定申诉者需为当事人,但有些使用者通常是自认倒楣,而不行使权益。
另外相关案件中版主说明过去判例的部分
提出版友可把过去判例送予小组做审理
但该判例早已逾检举追朔期,检举人也未申诉
关于版主在版务上有双标嫌疑跟未依照版规文字处分的行为,是否非相关人可“代申诉或
检举”?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7-13 22:46:00
需要当事人才可以申诉,非权利当事人不能。如果板规涉及不同任版主,可能解释权会有所不同,比较难说这是标准不一;反之亦然。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7-14 10:37:00
前案A后案B并非“不同任期”的判决、属同任期但“不同”版主所做的判决。前案A的版主认定同样内容非属相关版规管辖范围、后案B中因另名版主使用跟版规文字内容无关的认定(版主仅以一句推文而判断使用者精神有可能有问题所以水桶,说明与版规无关、版主亦非精神医生)令人难以信服。并且判决后案的版主说可以将前案送小组判决,但前案早已逾申诉期、检举期,故特此询问判决后案的版主亦公告透露版主间对相关内容有分歧,却没有其他版主出来发表意见,既使版主有版规解释权,也不应当突然改变支持后案判决者这种以使用者精神状态做认定水桶的方式版规也亦没有以相关内容做认定的标准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7-14 12:20:00
可以私信我相关文章,我来检视一下。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7-14 12:29:00
待整理后寄出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7-14 13:35:00
更正一下,按前板务站长解释,申诉权只有当事人才有,所以这部分可以明确回应你,受处分的当事人才有申诉权。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297275052.A.610.htmlhttps://reurl.cc/an2gE4在站长解释与站规的大前提,这部分仍须当事人提出申诉。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22-07-14 13:44:00
没关系,不造成小组程序麻烦,我也知道照程序是不对的。日后有机会若有本人检举的案子再循规定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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