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4-22 11:23:47申诉人以下三案已罹于申诉期,小组不予受理。
#1YLdrv2O (L_SecretGard)
#1YLe3gfL (L_SecretGard)
#1YLe88_0 (L_SecretGard)
第 14 条
本组不受理以下情形案件:
一、超过14日之处分案(以处分时计)。
若看板另有板务申诉程序者,得以完成其板务申诉程序时计。
二、超过14日违规案件(以发生时计)。
三、跳板IP案件。
四、提出申诉、检举案件所需检附之证据,经系统自动清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