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shotholisi 申诉 HateP_Picket板主群 案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4-22 10:45:20
判决主文:
维持原判,另外请板主注意置底宣导的功能性是否会造成误会。
判决理由:
一、使用者按 政黑检举板板规_V3.0 第七章第二条,文章经两位板主认定违反。
小组认为答辩应清晰表达对于判决的意见,而非于答辩时讨论非与案件直接
相关之事务。
二、板规按日期布达为主,新板规于 三月二十 公布,自然已经取代旧有板规。
另外,经查板主已于 #1YDnS2NM (HateP_Picket) 宣导。
※ 引述《shotholisi (呆れて白目をむく)》之铭言:
: 申诉人 :shotholisi
: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 被申诉人:liam1984 sos007sos s3z15a3z15a
: 申诉诉求:政检版7-2违规判决禁言90天,要求改判未违规
: 申诉内容:
: 0.政检版文章原文如下,因为被禁言90天缘故,无法转贴文章
: 此篇文章下方推文,版主群认为我违反政检版版规7-2
: ┌─────────────────────────────────────┐
: │ 文章代码(AID): #1YMkaLcO (HateP_Picket) [ptt.cc] [检举] #1YMk3F9W LADKUO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0125077.A.998.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1. 政检版公告的版规,为何新旧版本同时并立,造成误导!
: 引用新版规判决禁言90天,本人不服判决至本版申诉!
: 申诉前,已与版主群私信沟通,但沟通无效!
: 照旧版规,本人绝对没有违反!
: 因为推文内容并没有出现谩骂、攻击被检举人的字眼!
: 而且不只我一个还以为旧版规实行中!
: 政检版置底文章,至今日仍保有新、旧两版本,不删旧版规公告
: ★ m 3 6/20 hw102050 □ [公告] 政黑检举板板规_V2.0
: ★ ! 3/20 sos007sos □ [公告] 政黑检举板板规_V3.0
: 政检版另一篇“建议”原文如下,推文内容中,也有人以为旧版规实行中
: ┌─────────────────────────────────────┐
: │ 文章代码(AID): #1YMyjhpw (HateP_Picket) [ptt.cc] [建议] 政黑版推文、发文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0183019.A.CFA.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2. 旧版 7-2
: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同样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
: 且政检版限讨论板务相关,违者经口头警告后,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 新版 7-2
: 第七章 一般罚责性板规
: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除受政黑板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外,
: 且内容限讨论板务相关,另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
: 酸人等行为,经板主群多数决认定违反者,处以水桶90天之处分。
: 3. 政检版新版规上路也未宣达,且新版规7-2为何加入
: “ 严禁挑衅、谩骂、引战、人身攻击、诽谤、酸人等行为”
: 但政黑版却未有此条例!
: 且政黑版一堆人违反上述内容,却因为政黑版无此版规,无法判罚!
: 小组长,请问您觉得这样子管理版务合理吗?
: 4. 因为被政检版禁言90天缘故,证据项目无法转贴政检版文章,还请见谅!
: 本人被政检版禁言90天公告如下
: ┌─────────────────────────────────────┐
: │ 文章代码(AID): #1YN5mw1S (HateP_Picket) [ptt.cc] [公告] 水桶 shotholisi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50220090.A.05C.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5.与版主群联系结果,请见证【01】
楼主: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2-04-22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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