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申诉制度

楼主: arsonlolita (XJ87)   2021-10-08 15:58:45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铭言:
: 小组存在的意义除了仲裁板务争议、板主任免以及紧急处理外;
: 并不能要求小组长积极的去介入特定看板事务,这也是Ptt长期以来的分界。
: 小组所辖看板众多,不能因一看板而破坏了小组长期恪守的原则。
: 在看板自治中,板主间可以互相调配板务,公事讨论、案件分配,板务协调,
: 若有一方怠于职守,其他板主可以向小组提出要求裁决的事宜。
: HatePolitics 看板长期以来的申诉或多或少让小组长行使“板主义务规范中”的
: “看板文章管理权”,此现象本组会予以修正、检讨。
: 再者,申诉制度的概念是以“沟通未果”,因此才有须要持有沟通信上诉的要求,
: 如同板主若对不特定使用者设定坏人名单,或不予回应,即该板主得承担其不利益。
: 诸如个案中向使用者说明判决原因、要件相关事宜。
: 小组在审视案件时,亦会参考板主于信中回应来做为考量。
: 本案中,使用者于 10/6 向 HateP_Picket 检举,
: 于一板主回应后,10/7 即向小组提出申诉。
: 如 #1XNo70JO 所言,看板有其制度应待两位板主裁定。
: 使用者在未完成申诉前程序下,迳行上诉,小组应退回板务程序。
正常的情况下我一直都是慢慢等,慢慢等板主在那边拖时间走程序,
这我尊重。
#1XNo70JO (L_SecretGard)
依据 HatePolitics 板规案件需两位板主共识下执行,
今天就不可能有两位板主共识,目的何在?
要是n板主够负责,有管板会回信,我也不会来这里发文申诉,
在这边浪费你我的时间。
法是服务人,不是人去服务法,
最后,针对板主怠职,小组长有无精进作为?
作者: Bignana (凤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0-08 16:20:00
HateP_Picket 判决大多须要两位板主表示意见,目前看了一下板务处置的相关检举文及公告大多落在d板主身上,适才已要求n板主内部先进行说明。待厘清后再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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