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hatepolitics板主Neptunium之判决

楼主: Neptunium (第九十三号元素)   2019-04-25 17:23:56
抗辩如下:
该id犯的板规为
第二章 文章分类
2.发表文章须40字以上,签名档、网址、无意义字词、转录文章不计入,外文以单词计算
作者本人转录文章以转录文章字数计;每日发文/回文上限5篇,禁止手动置底相似文章
或发/推文过多简体字,以上违者删除
系为罚则为删除的板规
令依板规7-7:
7.板主对于采删除/退文处置之违规,应主动处理,以维护版面秩序
故板主主动处理其板规纪录
另外,该id在4/13日的检举案之前已有相同违规的检举案(4/11)
https://i.imgur.com/JpW3x2c.png
所以依
板规7-8:
8.违反第二章中无水桶罚则之版规,版主删(退)文后给予警告,相同违
规再犯者,加罚水桶7天处分。

5.对于累犯者,应采“前科累积加重水桶”,水桶天数=判决水桶*(1+前科数)
进行水桶处分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4-25 20:45:00
那4/11如果算第一次,应该也是个警告,这次的水桶天数应扣掉,对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