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请求小组认可修改政黑板规6-1

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6-01-21 02:06:49
1.同意申请
2.可记录方式之外,公告时仍应有半数以上板主追认
3.如修改应为
(1)板主三人以上:2位以上板主同意
(2)板主二人:以协商方式产生,共同追认,如有不同意见,
可采板友投票或其他具公信方式产生
(3)板主一人:依站规,板主可任意订定
※ 引述《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之铭言:
: 申请事由(非申请的项目请删除)
: (6)其他
: 板名: HatePolitics
: 申请人ID: hw102050
: 说明事由:
: 请求小组长仲裁且认可修正政黑6-1板规
: 1.新修板规由全体板主应由可纪录方式达成共识通过后,由任一板主公布并置底
: ↓
: 修正为
: ↓
: 1.新修板规由2位以上板主应由可纪录方式达成共识通过后,由任一板主公布并置底
: 由于目前群组/小组要求修正政黑板规,但多次发生于板务隐版认可修正板规达成共识
: 但修正板规公布后,却又反悔反对修正板规的发布,且拒绝沟通与拒绝告知反对理由
: 对于板务已有极大阻碍,无法达成小组长要求修订3-2板规之命令
: 且原6-1板规要求全数板主同意此点,有不符群组规立法原意之嫌疑
: 希望请求小组长,可以比照群组规定>>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 其中2-<删除板主>-3上的人数要求
: 3.看板超过半数的板主同意罢免另一位板主,则无需经连署,可直接至小组事务
: 板提出申请,罢免原因需详细陈述,由小组长审核。
: 同意将政黑6-1板规修改为[2位以上板主同意],以利于板务推动,达成群组/小组之要求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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