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KY0du1I 政检版

楼主: setzer (setzer)   2014-12-11 11:40:14
※ 引述《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之铭言:
: 四、申诉诉求:
: 政黑版规5-2叙述皆针对“板务建议文”规范,
: 如今我仍针对事实陈述予以 "节录" 其中引为其他议题之证据.
: 未达讨论板务建议之程度,应予以取消退文及水桶处分。
政检板规5-2已清楚表示[于看板讨论板务]者水桶30~360天并退文处分。
申诉者发文内容直接引用政黑检举板内文章对于板务的提问与回答推文
已达到讨论板务之实 在同篇文确实也引发其他板友发表对板务看法的推文
故判决水桶与退文
请小组长查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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