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 ssnlee未依规定检附证据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4-10-02 14:45:34
一、检举人ID:ra065311
二、被检举人ID:ssnlee
三、检举事由:
被检举人ssnlee欲申诉板主判决,然观其所提供之证四,显示为复制
贴上,且有编辑行为。
此举应已违反心情小品集组务板管理暂行条文第三章第八条,故提出
检举。
8.与板主往来信件必须公开于组务板,若经修改则不以证据视之。
四、检附证据:
本案检举所需证据#1KBDFeCK现存于本板,故不另外检附,惟被检举
人自行删除相关文章时,自信箱将备份转录至看板佐证。
另外建议小组长修订组规,给予板主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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