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1.本案不受理
2.CATCH版已列为小组一级辅导一级重点看版,并已要求版主尽速修订版规。
理由
1.2013年12月前案,本人尚未任职,相关资料亦无可查,无法作为追诉依据。
版主自白是否能作为唯一依据,亦无可查。
2.2008年迄今亦有多位 小组长执法,均未处置ACCR,为维持一至性,亦以不追诉为当。
3.2013年12月后U案,已经群组长裁示,小组无追诉权,亦无法处置
无论小组是否认同群组判决原因,均应遵示办理,故亦无法对ACCR处份。
仅能实施劝告及监管。
4.同群组长#1J6UClq4 (About_Life),群组不认同ACCR之作法。
小组亦自始即不认同ACCR作法,但仅能尊重上级判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