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95566 (马英九下台)
2024-11-30 12:52:32※ [本文转录自 l95566 信箱]
作者: l95566 (宇宙第一战神195566)
标题: Re: 版主您好:
时间: Sat Nov 30 12:20:38 2024
※ 引述《Pellaeon (秋风孤剑李鸿章)》之铭言:
: 违规1-4 未依分类发文
: 又
: 05/15/2017 20:20:39 bluedolphin 暂停 l95566 发言,期限为 30 天
: 理由: 板规3
: 09/27/2017 10:19:05 Kamiyu 暂停 l95566 发言,期限为 30 天
: 理由: 误导推文
: 02/04/2018 11:26:32 DanteTwins 暂停 l95566 发言,期限为 30 天
: 理由: 板规三 内文含歧视性字眼,针对特定族群之不当言
: 06/28/2018 11:00:38 Kamiyu 暂停 l95566 发言,期限为 30 天
: 理由: 板规3
: 05/05/2024 13:49:49 Pellaeon 暂停 l95566 发言,期限为 14 天
: 理由: 2-1
: 多次累犯 故水桶3600日
: ※ 引述《l95566 (宇宙第一战神195566)》之铭言:
: : 看不懂仅转个文居然要被水桶10年?
: : 请详述判决水桶依据与理由 外加判决十年之必要性
: : 以上
另外 依照妳所述:
一篇公告中的水桶惩处计一次,再犯则以原本水桶天数乘以"累犯"次数加重,累犯达第五次
则处最高水桶天数3600日。
如小明已累犯两次,第三次水桶3-1,水桶天数为30*3=90日。
如小王已累犯四次,第五次水桶则处以3600日。
我根本没违反过1-4板规 这次是第一次 何来的累犯???
胡说八道强词夺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