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chueh (RaidenHC)》之铭言:
: 我要补充上一篇讲到双重标准的证据。
: 事实上,车板上的新闻转贴文,早就一堆文都有擅自修改标题,或是擅自删去部分标题,
: 族繁不及备载,为何其他人都没有被定罪,只有我被定罪呢?其中几个还是累犯。这不是
: 双重标准,什么才是双重标准?
: 以下为上上次公告水桶跟上次公告水桶之间(也就是我被水桶的那个区间)出现的范例:
简单回复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法律上不得主张不法之平等,也就是自身的违规行为,不能以他人之违规未受罚而
作为自身不应受罚之辩解;法律上是如此,板务的处理上亦是如此,故h板友之行为是否违
反我们对板规之判定,与他人是否同样违反此一条板规无关,这是两回事
再者,板务处理上,我们本来就不会每一篇文全部都看,所以并不会特别注意谁发的新闻
有删改标题,谁发的没有;坦白说,今天该h板友就是因为在板上争议极大,对该板友之检
举极多,故我们在巡视看板时,看到该板友之发文会特别点进去看,才注意到有此一违规
状况
简单来说,改标题等于违背原文转贴之原则,理应受罚,这是本人之立场;而会注意到此
一违规之行为,则是因为该板友在板上之争议性,才会特别点进去巡视。因为我平常并不
特别看板上的新闻,故没有注意到其他人之违规也是事实;坦白说,我原本是根本没注意
到此类违规,是该h板友这么干了之后,我才注意到原来有人会这样做
然此一问题实为注意力与管理成本之问题,因我们管理板务为求详尽、公平,所以必须要
花费很多时间在巡视、整理及发布判决上,但不可能全无缺漏;此类违规在板务的注意顺
位上属于末端问题,比起各类引战、吵架的内容来说,我们确实很少会花心思刻意去核对
新闻的标题是否有被窜改,或是有按照规定原文转贴
且板主的工作也属无给职,要求我们做到无比详尽,实为不可能之事;故在其他人之违规
行为需要一并处理之部分,本人平时确实是并未特别注意,在此也感谢h板友对此部分花心
思详尽列举,后续将找时间一并给予处置
但话说回来,这跟什么双重标准无关,纯粹就是该板友之作为树大招风,正如同之前时常
遭水桶的板务常客刻意发废文闹板或是引战时容易被盯上,而平常不发废文的对象我们并
不会刻意花心思去注意,这就是现实,正如同时常在板上吵架引战的ID,我们都会特别注
意是一样的,在此执著自己遭受不公平之待遇,实无意义
且综观该板友之辩解,并不是说以往其他人也有类似行为,所以导致他的看板经验中不知
道不能这样做;若该板友是以此辩解,我们尚可讨论此一理由,斟酌给予轻判警告之缓冲
,因为若是参照过往之状况,确实有可能使当事人不知道此举有违规问题
然由于该板友之申诉并非如此主张,而是认为
A.标题的概念与内文无关,他可以改而不算违规
B.改标题的做法合理,他那样做才是对的
这些理由的不可责性,就完全不能与上述“不知者无罪”的理由视为同等看待。现在该板
友举出这些案例,也不是认为自身受上述影响而被误导,而是指责管理者双重标准,只处
分他,对他特别严苛。我想因人设事的处置在板务管理上并无问题,身为违规大户特别被
关注、处分并不是很意外
至于其他之前没注意到的违规,本人也会找时间处理,自无问题
综合以上两点说明,当事人对自身之行为不得主张不法之平等,且板务管理上针对性执法
并无问题,更无双重标准问题,因为本人之后都会一并处理,无此疑问;再者,正如同板
务处理上对于引战大户会针对性处理,而对一般人不会,这点之前该h板友曾与本人私信往
来之检举,当时也有类似的说明,应该很清楚才是。本人用个比喻,有一大批机车同时闯
红灯,警察不可能全拦下,而刚好被警察拦到的那个就是算你运气不好,这没有什么好争
议的;而对于其他人之违规若有证据,后续收到影片检举,我们依然可以受理
故若有证据及检举,后续将找时间处理该板友指出之其他人之违规,但该板友仍不得据此
作为自身不受罚之依据
以上回复,请小组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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