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公告] 关于版规3-2之讨论

楼主: Amesphoto (Ame)   2011-07-17 00:13:15
※ [本文转录自 ai-photo 看板 #1E8Pxy28 ]
作者: jenny26 (雨天情歌) 看板: ai-photo
标题: [公告] 关于版规3-2之讨论
时间: Sat Jul 16 22:23:54 2011
由于版上普遍此板规有误解与不了解之处
特在此解释本版规范例
本版现行板规3-2.照片发表平台不得含有商业营利性质,张贴拍卖或相近连结于
本板视同广告文。
修改后为
3-2.照片发表平台不得含有商业营利性质,张贴拍卖或相近连结于本板视同广告文。
若作品发表人照片发表的平台是blog,且blog内有明示/暗示接受收费服务字样,
将备份后直接删文,请有疑虑的作品发表人在发表作品时张贴相本连结即可。
本版规仅规范为在ai版发表之文章内容、签名档及所附之第一连结(此规范之用意
为本版之作品文不同于别版重于文字叙述,而是以图片连结为主,故将此列入范围)。
关于Blog内有明示/暗示接受收费服务字样,在此举例以解众惑,若在Blog内仅写
XXX工作室、XXX摄影工作室、电话、或来信询问等都不再此限 但若是写明"付费"字样
即符合明示之要件,如:XXX摄影工作室询问费用请来电09XXXXXXX就在板规3-2之范围,
所以即便是摄影工作室的作品文,但其公司网页、Blog、相簿没有付费的字眼,都不在
此板规限制中。此规范也包括MD或彩妆师,若连结或是ai版文章中包含收费字眼或是
收费标准都算是板规3-2的范围。
◎补充说明
本规范从一开始规范开始S版大重点即是第一连结页面的管制,而管制的内容也从
未包括免费图层之类的广告,但避免作品发表人有所疑虑所以才会希望若有此疑虑
的作品发表人能以相簿发表为主,至于S注记与三天的缓冲期,算是在此规则刚上路
的弹性空间,对于误删或是口误的部分S版大已于版上道过歉了,关于H版大的辞职
问题,已报请版务组,静待小组长回复。
关于罢免或对版主有疑问请寄信给版主或直接上诉小组组务版,版面抗议者将统一
在12点删文,并备份在精华区。
本文开放讨论与询问板规解释,板上讨论串也将于12点统一删文,并备份在精华区,
版面讨论将一律删文。
作者: nolyman (设计|摄影)   2011-07-16 22:28:00
原来版规是可以依版主做任意的修改!? 好酷喔!!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5:00
几乎退回快风平浪静时AI的原点了,呵呵。怕被罢免吗?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36:00
很难懂 什么是管制内容也从为包过免费图曾广告解释得越来越不清楚 本来没意见我都想抗议了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7:00
话说当初很支持的护卫队,某r大要不要出来品论一下修正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37:00
一开始觉得大家都在乱解释 现在照你的说法免费空间都不能用了喔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6 22:38:00
多次后的3-2符合你的期望吗?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38:00
而且按照现在的3-2板规 在之前本来版主就可以管理现在为了声明你们本来的职权 弄到那么大风波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作者: nolyman (设计|摄影)   2011-07-16 22:39:00
不满意她可以多次修改阿,反正这是她的个人版了(误)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40:00
问题是 我想问版主的是 你到底本来想要管理什么..?你们一整个逻辑都不通了耶 然后又不听建议..我觉得版主不应该直接定案 你们想要管什么改良什么??说清楚让大家讨论...不然真的是很废..搞了半天不是跟原来一样..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4:00
其实禁商业文的限制 一直都在本版规中版主这次只是说明清楚 厘清范围 方便规范而已啦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6 22:44:00
讨论版规的文章或罢免的文章,为何要砍,违反什么吗?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44:00
是阿 之前的H版主就是选择性的管理..方便规范结果搞成这样?? 真的是能力不足..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5:00
3-2 的规范 其实之前就一直存在阿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45:00
讲穿了 本来做不好 还没人会注意..现在讲清楚了 却还是做不好??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6 22:46:00
chesterjong大,依你的立场帮J版主说话有点偏颇喔~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6:00
板规7 若有疑问或是建议 是寄信版主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46:00
就是之前存在了还这样搞 才令我觉得生气..
作者: chesterjong (ㄚ耀)   2011-07-16 22:47:00
我知道 所以我一直都不太说话 ...
作者: airdog29 (改变不了事实)   2011-07-16 22:47:00
这才是问题的症结点 而不是3-2本身版主这样定 代表他之前都没有履行版主的责任定了却又反反复复 这里真的不是个人版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02:00
"由于版上普遍此板规有误解与不了解之处"明明就你自己疏失,把板规定的不清不楚 还自己脑内补完扩大解释,现再再来怪板友误解...切
作者: ttndueywn (o={=>燚=燚==o=>>>)   2011-07-17 00:05:00
到底是谁误解了呢!!
作者: badXman (坏X人)   2011-07-17 00:08:00
明明就是板主搞不清楚状况吧~~
作者: WowProctor (+阿元+)   2011-07-17 00:09:00
一下删 一下"S"三天鉴赏 一下就不S了(然后都你们的错)
作者: atlanlai (爱摄影的豪哥)   2011-07-17 00:11:00
之前的讨论文都被删了,开始掩饰错误....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11:00
重点是,脱裤子放屁让一切回到原点就算了,你应该要为自己的疏失和造成板上的不宁静跟板友和支持你原先政策
楼主: Amesphoto (Ame)   2011-07-17 00:11:00
还推啥... 该嘘就嘘了~ 想
作者: lai20002434 (Mr.Lonely)   2011-07-17 00:12:00
的板有道歉 而不是恐吓大家要删文, 做错事要肯认错,不然你只会让大家更不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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