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HITACHI) Re: [公告] 人像摄影版争议使 …

楼主: ACURA (咏春-叶问)   2011-03-06 14:33:02
※ 引述《HITACHI (壹周刊见习生)》之铭言:
当事人这样子的发文方式,实在很难摆脱灌水的嫌疑
之前也在stationery板因疑似发文内容不实而与数名文具版板友起过争执
(跟本案无关,在此不提。)
由于本版的性质关系,个人认为版主有责任对板上使用者的素质做基础把关
而ACURA在自介说谎这事令本人非常的介意,也认为应该公诸于公开版面上
不过,本人虽拒绝认证其版友资料,但并未剥夺其使用本版的权利
这一点可从本版置底文的一连串当事人嘘文可见,并无判其死刑(水桶)之实。
以上说明,请小组长酌参。
ai-photo BM
Hitachi Chen
6, Mar. 2011
试问 全部都是用"疑似" 那请问有"确定"的证据吗???
我有被站方说过有CP吗???
文具板(tationery)也是因为有无聊的版友怀疑过我 但后来事情也澄清
你怎么不一起把那些文章都贴进来看看呢???
对我有利就说无关 对我有质疑就贴近来 但请问 有什么是"确切"的?
公开于黑名单 不就等于告诉大家 这位板友有问题
也就等同 拿着一张有前科的身分证去应征工作 会有人要?
现在问题都围绕在您对我都用"疑似"
看您这个答复 内容也全都是疑似疑似 实在搞不懂 法律上可以用"疑似"?
另外 我一次发多篇文章 也是因为我用PTT的时间少
偶尔上 有空闲就一次把文章发文 然后有空再慢慢看
再说 当时我也是PTT的新手 这样发文 有什么问题吗?
有版友检举 欢迎 但是结果是 内容皆不一样 且我是真的有问题才去发文
因此不构成CP 这也是站方判定的
要把人列入黑名单 也要自负举证之责任吧?
请版主您不要再用"疑似 可能 假如 假设"等语气 这样让人难以心服
如果举出"不良记录(例如:洗版 违反中华民国法律等等)"的事证
我甘愿被水桶都没话说
请小组长斟酌参阅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1-03-06 15:05:00
可以确定的是你真的自介不实。
楼主: ACURA (咏春-叶问)   2011-03-06 15:14:00
自介?就AI版我自介没问题 不知道是谁一直来乱吧~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1-03-06 15:56:00
谁能确定你哪一个自介是真的?谁知道是不是全部都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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