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仓鼠板板主不公水桶 (已附上沟通证文)

楼主: maiya (努力再努力!)   2011-01-03 23:33:16
针对本次事件之回复~
(1).讨论涉及板务议题,本板规内已提醒请先来信告知板主沟通
  于板规“违规罚则”第六条
6.为避免板务讨论影响阅读及秩序,若有任何意见请先来信板主信箱,板主将尽快回复。
而非以心情抒发理由于本板PO文,进而引发可能之纷争。
(2).原PO于在未事前与板主沟通下,
于12/16 #1D2OGCUM □ [问题] 无言的制度
于本板贴出此篇~ 引发其他意见不相同板友之口水战
  当日版主也于 #1D2XqEyG 以回文劝说无效后,
多位板友及原告仍于板面争吵~
  评估本次事态严重,具有适当阻止纷争之必要
便于#1D2aiVyK [公告] 最后一次警告,请停止“无言的制度”系列文之纷争
  要求大众(包括原告)恢复理性并给予最后一次提醒与警告
但仍有部分板友(包括原告在内)无视板主提醒
仍就无法恢复理性,并于文中多次推有挑衅意味与闹场之推文
已合乎公告中触犯本板最后一次警告之规定!
→ g850258:原来鼠板还有"不能战文"这条板规。 12/17 01:24
→ g850258:只不过是讨论讨论,人多口杂难免有点乱,这么紧张开始禁止 12/17 01:41
→ g850258:大家回文推文做什么 = = 只有这个板这样。 12/17 01:41
→ g850258:没禁止? 你这篇公告写啥,不是说要开罚囉? 12/17 01:52
→ g850258:是有怎样,除了有人骂"畜牲",有什么严重的事发生吗? 12/17 01:53
→ g850258:稍微讨论一下就好像失火了,还开罚咧 12/17 01:53
(3).而后,针对此认养文是否开放之板务议题,
有其他板友仍希望开放讨论,以表达双法之看法,
  为集中板众看法整理,也避免板友再次引发不必要之纷争
  于12/17 #1D2bddVg □ [公告] 认养文投票活动讨论
  给予板众“统一”集中于推文讨论
 
  前车之鉴,此议题属于容易导致板友彼此间擦枪走火之导因
  因此于文章中严格规定:(依据板规1-20 1-21 1-22之规定)
  1-20. 禁止人身攻击、脏话、不雅词汇、辱骂言辞。
 1-21. 禁止蓄意闹场、挑衅挑起笔战或与板上发生严重口水战者。
 1-22. 有战意或者攻击性字眼等推文内容。
  *违者一率直接浸润水桶一个月。
不久,g850258大又自行利用[公告]之标题回文
#1D2cE_-Y 12/17 Re: [公告] 认养文投票活动讨论
依据本板规定1-23. 禁止非小组长/该板板主身分以[公告]/[警告]为标题发表。
基于g850258大未看完板规之说法,得知可能不知本板之规定,仅于同推底下推文提醒
并协助修改文章标题为[讨论]
而#1D2bddVg 文内原告之推文
→ g850258:咦,楼上是来自南投的捧由~我还没被浸水桶耶好奇怪~ 12/20 16:09
→ g850258:板主不用一直强调什么恶言相向,没触犯到人身攻击的法律 12/20 16:10
→ g850258:就很紧张一直讲一直讲...比我老妈还囉唆 12/20 16:11
除此话题与讨论主题无关以外,
"我还没被浸水桶耶好奇怪~"也显示原告也暗示自己有挑衅之意味
基于#1D2XqEyG 劝说及#1D2aiVyK 公告劝导无效
也不看板规之评估,认为已有蓄意闹场以挑衅挑起笔战之意图
为避免再次引发不必要之口水战及纷争,
依循规定惩处。
板务辛苦了!
BY 仓鼠板板主 ma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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