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证据] prozac 板 pinpo未依板规执法 - 板主回信2

楼主: pinpo (孤独患者)   2021-05-16 00:34:29
【发文与推文罚则】第四条之内文,
意见不合与人身攻击间有很大的落差,
被申述者的意见就是纯抒发文,
发文者不能针对单一个案文章认为违规且申诉。
再者,
发文者未对任何人做指名道姓批判,不构成公然侮辱罪。
加上本板发文偏向抒发情绪,
过度延伸与黑特板无异实在不能相比,
为保护板友抒发情绪权益,
恕无法就文字狱进行处分;
否则一堆漫骂亲人、老板、甚至对自己这些有攻击对象的文章,
是否都可以借由申诉来处分?
※ 引述《NKB285 (SunDragon(S.D))》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NKB285 信箱]
: 作者: pinpo (cellr)
: 标题: Re: 检举-板务沟通信1
: 时间: Sun May 16 00:04:52 2021
: 查板规之后,
: 【发文与推文罚则】 注意!任何使用者凡进入本板即默认您了解本板板规与罚则。
: 第四条 本板对人身攻击定义,不论是主动攻击他人或因对他人言论不满而回击者,
:     只要构成人身攻击之事实,即视为违规,依程度轻重照板规惩处。
:     此外,意见不合与人身攻击间有很大的落差,
:     请发文推文者勿因他人持反对意见,就任意指责对方人身攻击,
:     如经板主认定检举人有滥诉之嫌,得以不回应其检举。
: 板主认为只是意见不合,
: 抒发情绪文章并无不妥,板上也有许多人说想杀死自己亲人的或漫骂老板的,
: 依照最后一句:
: 如经板主认定检举人有滥诉之嫌,得以不回应其检举。
: 检举无效,不再回复。
: 另,
:    《违法程度之人身攻击》
:     认定标准为:可能触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含三字经、不雅形容词等用词。
:     例:“干”、“丑”、“贱”、“智障”、“白痴”、“脑残”、“丁丁”等。
:     公然侮辱罪需针对特定人士辱骂才能成立,用以上词汇评论事件,
:     或是该文章、推文中无法推断出发表者有针对特定人物,不构成公然侮辱罪。
:     但若有符合上述普通、恶意的人身攻击标准,仍比照板规处理。
:     违法人身攻击文劣退并水桶一个月;于推文中违法人身攻击者水桶一个月。
:     其后发文或推文仍未改善者劣退水桶三个月。三犯永久水桶。
:    (对公然侮辱罪之定义及提告等相关疑问,因非本版业务,故请另洽Law版)
: 明文规定“公然侮辱罪需针对特定人士辱骂才能成立”
: “该文章、推文中无法推断出发表者有针对特定人物,不构成公然侮辱罪。”
: 该篇文章并无指名道姓任何人。
: 申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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