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请] Third-person 增加一位版主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10-05 16:58:58
援引群组规范
<新增板主>
1.若该板已有板主,需现任板主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并经所有板主同意。
2.若该板无板主,可由小组长办理遴选作业,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连署。
1>连署时间发起后满三天方得于小组事务板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小组长可视情况延长连署时间,至多十四天。(连署期满)
3>连署理由请确实填写,过于简略者小组长得判定为无效连署。
4>基本连署门槛之定义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数高出有效反对票数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须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后所管理看板不得超过3板(不计班板、组务板)。
检视申请主文,该看板已有板主,应由现任板主提出申请,
新增的板主应符合登入300且发表200的资格。
故本案判定程序不符,不予受理。
※ 引述《smallxxoo (奈米专家)》之铭言:
: (1) 看板英文名称:third-person
: (2) 申请人ID:smallxxoo
: (3) 申请事项:third-person 新增加一位版主
: (4) 申请事由:原版主一位因为无法有效管理版,故希望能增加一位新版主协助
: (5) 证据文章 → 可请小组长前往观看留言
: 注:上述补充事项未尽者,请板主来信小组长询问相关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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