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third-person 版主不当水桶

楼主: steve1121 (o'.'o)   2017-10-03 21:46:43
依组规 #1OHMdCD9 (L_PTTAvenue)
申诉时请注意以下规定:
(1) 申诉前请先和板主进行沟通、申诉,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超过五天无回
应,方得于本板提出申诉,未与板主沟通者不得至本组进行申诉。
请使用者 darkhearo 于五日内转录针对处分案和板主所进行的沟通记录至组务板,
逾时将不予受理。
※ 引述《darkhearo (darkhearo)》之铭言:
: 本人在9/22发信给版主请她处理违规者
: 但期间版主一直无作为
: 导致板上很多人都出面跟违规挑衅的人劝说
: 我认为如果不是因为版主荒废职物过久
: 让大家以为她不作为了
: 大家不得不自力救济出面反抗
: 不然
: 我也不会故意违反版规的
: 因此我希望撤回我的处分
: 但如果组务判决我真的需要水桶
: 那我也要求要针对版主的荒废处罚
: 另外根据我的言论
: 我也只是提醒对方违反版规
: 我不认为我有吵架
: https://i.imgur.com/gEj2a9b.jpg
作者: distribution (distribution)   2017-10-04 11:41:00
该板主真的被动消极,很多推文违规都不处置,该板文章已少,连检举的信也都不立即处理,不知这样板主还需存在否?除非吵很凶的文才会处理,其他就要有人检举才处理,那板主难道只是代发文章之用途或仅仅挂名吗?连这样的板务量都能说因为也要上班无暇处理,真的建议就别当板主。再怎样总是至少要有段时间是有空闲积极作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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