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nies (板桥连胜文)》之铭言:
: (1) 看板英文名称:CCRomance
: (2) 申诉人ID:Darknies
: (3) 被申诉板主ID:P55555
: (4) 申诉事由:于年前CCR之乱 当时任板主的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过当水桶,
: 参造该版精华区Z-14-9, Z-14-10 当时小组长也颁发了解除水桶之文章
: 却遗忘了处理我的ID, 在稍早日子有站内信请教现任板主P55555
: 却要求要签具切结书, 但因本身当初的判决并不合法
: 本应直接立即解除水桶,却要求不合理之条件
: 并于他版用高高在上之口气回应 并于事后还刻意消除推文纪录
: 本人仅期望立即无条件解除该版水桶之限制
: (5) 检附证据:1) 由于目前还处于水桶状态 无法转发精华区文章
: 恳请小组长 劳驾该版阅读当下的处理证据
: 2) 与P55555板主来往的两则站内信
: 3) 于他版P55555得高高在上 失当发言
1.
前任板主之管理板务行为,本人无所悉,
前任板主之板务行为,亦与本人无所干系。
针对申诉者要求解除水桶一事,
为了避免申诉者以虚伪、佯称获得前任板主同意,
蒙骗本人解除水桶。
本人已经要求该申诉者向时任板主确认并以此为凭,
经确认为当时执行板务之缺失后,即解除水桶。
然,申诉者不愿意配合自行向前任板主确认,
既无凭证,申诉者又无法举出明确证据,
精华区内公告,未列举申诉者ID证明应解除其水桶,
本人认为申诉者无所凭证下,当然无法任意解除之。
2.
复考虑到申诉者有其不便之处,
本人再次回复申诉者,请申诉者完成以下条件:
(1)详细阅读板规(2)具结保证不违反板规
即协助解除水桶。
唯,申诉者又不愿意配合,纵若申诉者不愿意遵守CCR板规,亦无所可期待。
3.
综上所述,本人于管理板务上,
显然毫无理由可协助申诉者解除水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