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rknies (板桥许哈耐特)
2014-11-13 22:19:27※ [本文转录自 Darknies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标题: Re: 关于被水桶超过6000天
时间: Sun Nov 2 21:51:55 2014
把ccr板规看过后 复制贴上寄给我
并具结保证不在违反板规
※ 引述《Darknies (板桥连胜文)》之铭言:
: 其实当初闹板 不是闹板
: 而是当年CCR之乱 过度水桶
: 只因为跟风的一个推文 就被过度水桶(也就是水桶超过3650天也就是十年)
: 而有些人(比如本人) 竟然是超过20年
: 当时的板主不适任
: 所以在精华区
: Z-14-9
: Z-14-10
: 有这些公告
: 特赦部份在于超额部份会变成六个月
: 而距离去年2013 九月 至今 也已经一年
: 所以我认为应当立即解除水桶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铭言:
: : 暂停使用者 Darknies 发言,解除时间尚有 6465 天: 07/14/2032 23:48:53
: : 理由:闹板,#1F_luvQU
: : 经查,贵端闹版违规而处水桶
: : 2013所谓特赦,非本人所办理
: : 请洽当时承办版主,若其同意解除,本人才会受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