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Re: 抱歉 昨天用手机上没看到讯息

楼主: 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   2016-06-09 00:33:41
※ [本文转录自 schizophrena 信箱]
作者: schizophrena (你很记者你很脑残)
标题: Re: 抱歉 昨天用手机上没看到讯息
时间: Wed Jun 8 12:05:11 2016
所以呢 你是以什么角度拒绝我依照版规的要求?
没必要直接争吵 那请你就起处理
"直接" 点名我争吵的人
你可以自己回去你在政黑检举版的文章
你检举了人点名挑兴 代表你自己也知道什么叫点名挑兴
既然你身为使用者都能看到
你在管版会看不到?
你是在学setzer?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首先,你以什么角度发这种信? 你只是使用者,并不是管理者
: 你可以在置底文检举,"没必要"直接争吵就是"没必要"
: 懂吗? 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受到什么挑衅/引战....等因素
: 你有问题就是去置底文检举,如果你自己也跳下来吵我也是照样处理
: ※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记者你很脑残)》之铭言:
: : ★joh 叫你就此打住就是就此打住,别再吵,你还不懂吗? [06/07/2016 20:2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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