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Civil 板板主 GuessTH

楼主: ra065311 (萧云)   2016-05-09 03:05:46
※ 引述《GuessTH (ˋ(′~‵")ˊ)》之铭言:
: 本人回应如下:
: 每个ID皆为独立的使用者个体,板主必须保障各使用者发言的权利,
: 若该ID并无违规事证,就算疑似分身同IP,板主并无积极理由去处分他。
: 本人处理依据为:
: 疑似分身使用者违规->一般处分->送多重帐号或使用者自承->追加处分
: 因此才拒绝R板友之检举案,请小组长明查。
: 谢谢
节录他板板规
受水桶者在以分身在板上违规,定义为“分身乱板”,当删文劣退。
分身ID永久水桶,原ID也永久水桶。并视状况提报站务处理。
即是本尊遭水桶期间,分身有违规行为,准用分身乱板处分。
然,Civil并无此项限制。
10.禁止水桶者以分身规避处分,违者本尊加倍水桶天数、分身同本尊处分,
情节严重者将直送多重帐号查询。
本人在此强调,garmenrider违规事证即是Civil板板规第十条。
相同IP认定为分身系一般使用者及板主常用简易认定。
交付帐号部认定则是较保险亦较有公信力之作法。
若以板主目前逻辑,则板规十形同虚设,应予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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