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3 真的好过份

楼主: fansboy (粉丝男孩)   2014-01-24 13:39:49
※ [本文转录自 fansboy 信箱]
作者: Attui (来打场LOL吧~)
标题: Re: 为什么不是对方的问题
时间: Fri Jan 24 13:34:49 2014
1.你那等同造谣 都违法了 你觉得不严重 ? 那什么才叫严重 ?
叫你上司来看看你写的什么东西 那叫做专业 ? 连我不是保险业的都觉得很扯
那什么文章啊 ? 叫你上司来看看啊
2.你乱写时我就说过再犯我会永久水桶你了 请自重
你觉得我是说爽的吗 ?
3.没有任何私人恩怨 ? 那你说的教授是啥鬼 ?
你不造谣的话会有这些鸟事 ? 自己惹事出包来怪我 ?
我又不是你妈也不是你公司的主管
你自己闯的祸干我屁事啊 不懂检讨的不要浪费我时间 滚!
※ 引述《fansboy (粉丝男孩)》之铭言:
: 既然我的诉求,你不愿意聆听。
: 那我只好检举
: 我真的很意外
: 版主你竟然会说出你会跟人吵或惹人厌是我自己活该
: 如果单单只看我在业务版的储蓄险文章
: 就可以有这样的结论,是很恐怖的事情
: 我只是针对业务版内的推文要找你讨公道=而已
: 根本没有任何私人恩怨
: ※ 引述《Attui (来打场LOL吧~)》之铭言:
: : 你爱怎么解读你家的事
: : 不过你要这样解读 我就这样对你 你最好别再来
: : 你会跟人吵或惹人厌 完全是自己活该
楼主: fansboy (粉丝男孩)   2014-01-24 13:41:00
我举教授的意思 是要告诉版主他是针对人的人身攻击如果他是在我的文章这样骂 那的确可以是人身攻击我可以当成是私人恩怨 事实是这根本不是 版主却因为我检举而暴怒 连跟他讨论的空间都没有原本是想用直接用彩色复制 但没办法复制全部 就转录多一篇文章,对不起。而我自己跟版主解释的信件提到的是 如果是看一篇文章就可以解读成我跟人吵或惹人厌 完全是自己活该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因为只看一篇文就断定一个人竟然还说我不懂检讨 还要我滚而且我没有造谣 这本来就是业务生态会遇到的 我是拿我听到的举出来而已 不然我自己文章底下不会有人说要我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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