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ka ()》之铭言:
: 1.
: 你对板友的警告 视为非征求转让文以及用商业公司的立场发文告知板友
: 因此是第四次违反板规7 PO非征求转让文
: "
: 但若有刻意针对我们公司而来的攻击,并试图破坏我们公司的信誉,
: 我们也会不惜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 "
: 我大概是第25次讲这句话了
: 这段话到底跟po征求转让文 或是心得文有任何关系???
: 你如果有需要提醒板友 要由板主发公告,
: 就像手机板也由板主发公告禁止没事酸三星或台湾之星的母公司顶新
针对网友的不实指控,我以当事者回复文章,
板规有规定不行吗??? 您若有规定我也一定会照办,
所以THSRshare板规要看手机板??
根本的问题就是你没把板规弄好,但你事务繁忙情有可原
但你板规没弄好,又用自己心证,又用最重的水桶罚我,就是你的不对了
: 2.ok
: ※ 引述《star1231 (只为家人)》之铭言:
: : 真理是越辩越明
: : 既然你说2014年6月的永久水桶判决
: : 是根据我对板友的警告。
: : 请问板规何时有这一条???
: : 提醒板友发文考虑法律问题,叫做威胁,是否可以告知我什么样叫警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