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THSRshare版主cka滥权乱水桶

楼主: betty777 (小肚肚)   2014-10-06 08:14:20
本人基于下列几点事实,呈请小组长裁量定夺:
1. THSRshare 版主 cka 昨日未经查证迳行水桶本人,并对无罪的本人祭出
34个月之重判,同时不敢在板上公告此不合理之判决,经本人提出申诉后,
乃补公告说明,显见其在事前未经沟通,未确实查证,且未尽善良之管理人
责任,以先入为主之自由心证论断,就做出不当裁决,无端损及本人权益;
此等管理方式足证其已不适任应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担任之版主职务,
准此,恳请小组长思考其适任性。
2. THSRshare 版主虽解除本人水桶并自承错误,但旋即新设规定,将发文门
槛限制之上站次数由100次提高到365次,相当于变相继续水桶本人;虽新设
规定之理由十分冠冕堂皇,但是突如其来的作法是否是为了合理化自己的企
图,不管是非曲直,用各种手段赶尽杀绝其他与之利益相冲突者,司马昭之
心,昭然若揭。
3. THSRshare 版之交易与其他代买、合购属同种性质,基于转让与受让者双
方皆同意之条件,秉持互信原则进行交易;该版版主既然原本规范使用者之
上站次数达一定标准(100次)即可进行转让,为何因人设事,在用"发文次数"
为理由水桶本人后,再特意提高上站次数门槛,让本人即使解除水桶,也无
法再进行转让,此举是否合理,同时恳请小组长裁决。
4. THSRshare 版规明定"禁止自删转让文",但 cka 身为版主,虽以严格规
定规范并处罚他人,却独断独行,屡次违规自删其转让文,严以律人,宽以
待己,难昭公信;恳请站方详查其自删纪录,并以其所定之板规惩处,自删
一篇水桶一个月,以落实公平原则。
以上,麻烦小组长处理,并感谢您的辛劳。
※ 引述《cka ()》之铭言:
: 1.因为系统显示你文章23篇(你发申诉文后变24) 但在板上34篇,我已善尽查询责任
: 我没有权限可以直接跨板查你在其他板文章 但是
: 根据你id的资料跟你板上的文章因此我做出以下判决
: 《ID暱称》betty777 (小肚肚) 《经济状况》普通
: 《登入次数》107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4 篇 (退:0)
: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 《上次上站》10/05/2014 21:26:44 Sun 《上次故乡》223.139.236.214
: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 2.也许某些情况你发文不会显示 但你这篇申诉文也是用手机发 发完从23=>24篇
: 从这篇看起来手机发文有计入,至于妳其他文章用了什么方法不计入不是我管的部分
: 我只看34>23 你在板上文章大于你正常该有的文章篇数,也超过了板规规定的文章篇数
: ======以上是跟判决有关的部分======
: 3.根据板友提醒,你在Diary有10篇文章后才发文
: 我去查询过后的确有看到 因此撤销此水桶
: 我一开始的判决是根据你在板上的文章 以及Q id所得资讯做判断
: 根据不同资料会做出不同判断
: 因此在此跟你道歉并撤销水桶
: ※ 引述《betty777 (小肚肚)》之铭言:
: : 一、申诉人:betty777
: :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cka/THSRshare
: :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 : THSRshare 版主 cka 未经查证迳行认定本人发文次数不符板规规定
: : 并祭出34个月水桶的处分
: : 有违事实
: : 本人在 THSRshare 版发文前已详阅板规
: : 并谨守规范
: : 于发文前已再三确认达到发文标准才开始 po 转让文
: : 请小组长详查
: : 版主 cka 此举违法滥权
: : 同时亦对本人权益造成损害
: : 请尽速解除水桶处分
: : 并对该版主做出适当惩处
: : 以昭公信
: : 以下引述 THSRshare 版主 cka 来信:
: : 根据板规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发文
: :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 : 因此视为违反板规
: : 是故意注册新id来po文
: : 34篇 一篇一个月 共34个月水桶
: : 谢谢
作者: star1231 (只为家人)   2014-10-06 20:10:00
<该版主都凭个人意志乱水桶会员,个人也是受害者之一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1:55:00
致小组长FrostMaiden:我也是昨天被THSRshare板主水桶的版友首罚95个月,回信解释后变成60个月,被罚我就认了但是,早上再进去看板观察后,针对一点我想提出异议在昨天之前并没有对于分身帐号有特别严格之限制(只有利用多重ID大量洗同样文章,才会被水桶)
作者: cka   2014-10-06 21:57:00
你一直在鬼打墙..会限制分身帐号就是有先抓到别人用分身PO文并且违反板规后 又再度用分身PO文,我讲那么多次了你文章都有然后你一直觉得我这条在针对你,你是否看到我最下面那篇렿我也讲了板上有11组ID在活动,我就是提醒他们只能选一个ID PO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1:59:00
只要符合使用者规范 为何版主要先入为主的认定使用分身帐号
作者: cka   2014-10-06 21:59:00
并不是只要有分身就违法,而是我讲了你光明正大的话根本不需要同一个人使用两个帐号PO文 就如同你的分身 我也说你选一个帐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0:00
就是有违法之虞?
作者: cka   2014-10-06 22:00:00
号PO文 就是符合规定的(前提是你没被水桶的情况下)
作者: cka   2014-10-06 22:01:00
我觉得同一个人不该使用多分身PO文,就是这样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1:00
我认为这样是想规避什么 因此水桶到期后这三个ID也只能一个ID来PO
作者: cka   2014-10-06 22:02:00
我明明回答你了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2:00
包括 但不限于这三组,板上大概有十组分身ID,我都知道,也有证据
作者: cka   2014-10-06 22:03:00
为何会有影响?你一个ID一样可以PO 为何要用到3个?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3:00
如果信箱信件>200封时 进站阅读信件后就会被锁在信件匣中
作者: cka   2014-10-06 22:04:00
你自己不备份的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4:00
我只好使用另一个帐号来专门转让高铁票
作者: cka   2014-10-06 22:05:00
你这些推文跟你刚刚删掉的那些文到底有何差别??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5:00
我想反问
作者: cka   2014-10-06 22:06:00
我刚不是都回答过了 你一样的话又推一次的意义是?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2:06:00
1.诈骗者为了来骗钱,他为何要挑高铁票转让版一张票最高1630来诈骗?且还不确定会不会有人要买这张票,而不挑合购版一团动择上万元?合购前还能确定开团之价格与人数快速让诈骗者知道获利效益性2.再者板主为何可以未审先判的说分身帐号就是违规?且迳自就定规定了另有grassboy2板友提醒http://www.ptt.cc/bbs/THSRshare/M.1412517266.A.D6B.htmlcka板主从设版至今不断提高转让文之限制与规定不管是另有用心还是参杂个人情绪因素建请小组长深虑思考,"从往至今"板友的反应与陈情,谢谢!
作者: cka   2014-10-06 22:14:00
如果你使用本尊PO文 发文完全没有变严格我就是觉得正常人要转让 用一个ID就好 根本没必要使用多ID PO你要讲的原因是一回事 但你信箱满了不是我造成的,请自行备份你自行备份自然就可以使用本尊PO文了, 但是你硬要另外弄ID来那也没关系 我也讲了 你本尊跟分身 之后就只能选一个我不是说分身都不能PO 或是本尊都不能PO 而是叫你选一个新板规对于正常转让的使用者 完全一点影响都没有因为你可以自行选择一个 我反对的是同一个人多ID PO文原因我这几篇文章都有讲 你一直搞错重点 没有人针对你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3:31:00
超好笑耶 现在我分身被水桶五年了 你说我本尊去PO文一样水桶现在说啥用本尊不会造成影响?这是betty777板友的申诉文,不该喧宾夺主,有劳小组长裁示
作者: cka   2014-10-06 23:37:00
我下面就回你了啊 你一开始乖乖用本尊PO文就没这么多事是你自己不用本尊PO文 要用分身才搞这么多事出来
作者: XX7 (XX7)   2014-10-06 23:38:00
这是betty777板友的申诉文,不该喧宾夺主,有劳小组长裁示
作者: cka   2014-10-06 23:38:00
难道是我逼你用分身吗 难道是我逼你分身没PO满板规就大量PO文都不是我逼你的吧 明明本尊照规定PO文就没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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