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ka 2014-10-05 22:03:171.因为系统显示你文章23篇(你发申诉文后变24) 但在板上34篇,我已善尽查询责任
我没有权限可以直接跨板查你在其他板文章 但是
根据你id的资料跟你板上的文章因此我做出以下判决
《ID暱称》betty777 (小肚肚)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107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4 篇 (退:0)
《目前动态》阅读文章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10/05/2014 21:26:44 Sun 《上次故乡》223.139.236.214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2.也许某些情况你发文不会显示 但你这篇申诉文也是用手机发 发完从23=>24篇
从这篇看起来手机发文有计入,至于妳其他文章用了什么方法不计入不是我管的部分
我只看34>23 你在板上文章大于你正常该有的文章篇数,也超过了板规规定的文章篇数
======以上是跟判决有关的部分======
3.根据板友提醒,你在Diary有10篇文章后才发文
我去查询过后的确有看到 因此撤销此水桶
我一开始的判决是根据你在板上的文章 以及Q id所得资讯做判断
根据不同资料会做出不同判断
因此在此跟你道歉并撤销水桶
※ 引述《betty777 (小肚肚)》之铭言:
: 一、申诉人:betty777
: 二、为认定或处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称:cka/THSRshare
: 三、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
: THSRshare 版主 cka 未经查证迳行认定本人发文次数不符板规规定
: 并祭出34个月水桶的处分
: 有违事实
: 本人在 THSRshare 版发文前已详阅板规
: 并谨守规范
: 于发文前已再三确认达到发文标准才开始 po 转让文
: 请小组长详查
: 版主 cka 此举违法滥权
: 同时亦对本人权益造成损害
: 请尽速解除水桶处分
: 并对该版主做出适当惩处
: 以昭公信
: 以下引述 THSRshare 版主 cka 来信:
: ※ 引述《cka ()》之铭言:
: 根据板规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发文
: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 因此视为违反板规
: 是故意注册新id来po文
: 34篇 一篇一个月 共34个月水桶
: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