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组规疑虑

楼主: SaraV (嘲笑可悲蓝星人ing)   2014-04-22 17:27:56
另外 不同意恢复推文
有些人(尤其非当事人)若借机来此挑衅po文者
将引此更大纷争
遑论组务版乃形同公堂之看板
两造双方提出证据跟说词已经非常足够
组务若需要第三方证人可发信要求其至组务说明即可
无须开放推文
※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组规第三章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判决依据]
:   小组长在做判决时候,将参考各项证据、站规、该板板规,
:   对各项案件给予判决。
:   为避免有失客观,必要时将提请群组内组长、本站站长共同
:   讨论,聆听众议。小组长对于不了解之板务生态,亦将至该
:   板进行了解。
:   非当事人可于申诉文件内推文发表自己对该案之看法,然不
:   准回应至板上,违者劣退处理。
: 然本板禁止推荐文章,亦禁止嘘文,那么黄字部分是否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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