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a065311 (萧云)》之铭言:
: 组规第三章第十一条
: 第十一条:[判决依据]
: 小组长在做判决时候,将参考各项证据、站规、该板板规,
: 对各项案件给予判决。
: 为避免有失客观,必要时将提请群组内组长、本站站长共同
: 讨论,聆听众议。小组长对于不了解之板务生态,亦将至该
: 板进行了解。
: 非当事人可于申诉文件内推文发表自己对该案之看法,然不
: 准回应至板上,违者劣退处理。
: 然本板禁止推荐文章,亦禁止嘘文,那么黄字部分是否形同虚设?
目前尚未开放推荐文章。 但之后会陆续的开放给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