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obov 不处理 army-sir 板务

楼主: Drbigbird (大鸟博士-大比鸟)   2015-11-21 19:10:54
※ 引述《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之铭言:
: 7.组务不受理各板判决超过七日之申诉案。
: *自公告时间点起算
: 你这案已过7日,不受理
OBOV 处理我这案 并没有公告 并没有超过7日规定
更精确地讲 我提醒OBOV版主后 他仍没有作为或可能想要有作为
时效不应开始计算
请小组长受理
: 另外
: 5.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 *版务问题请先行沟通,小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战场。
信件已附
: 你不跟他沟通就来小组,按规定劣退水桶1年,请你补齐来往沟通信件
引用 本版组规 文章代码(AID): #1I_v1dk5 (L_HappyLivin)
十三、依群组长要求增订板主与使用者的沟通时限
1.使用者寄信给版主,版主最后一次上站72小时内应回应
obov 最后一次上站
【 查询网友 】
《ID暱称》obov (闇魔导-灭修干魔) 《经济状况》小富
《登入次数》5301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253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上次上站》11/06/2015 10:14:25 Fri 《上次故乡》50.148.161.199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已超过11/06 10:14:25 +72小时沟通时效
我检举符合程序
: 不然就直接劣退水桶
: ※ 引述《Drbigbird (大鸟博士)》之铭言:
: : 1.
: : 先前检举的文章OBOV说超过7日不能退文
: : 我有请她去向站方申请补退
: : 他嫌麻烦也没去
: : 转录信件当证据
: : 以及下列一案也没处理
: : 2.
: : 文章代码(AID): #1MJT3FmS (Army-Sir) [ptt.cc]
: : 请小组长依规定解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