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2015-11-21 18:22:537.组务不受理各板判决超过七日之申诉案。
*自公告时间点起算
你这案已过7日,不受理
另外
5.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务问题请先行沟通,小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战场。
你不跟他沟通就来小组,按规定劣退水桶1年,请你补齐来往沟通信件
不然就直接劣退水桶
※ 引述《Drbigbird (大鸟博士)》之铭言:
: 1.
: 先前检举的文章OBOV说超过7日不能退文
: 我有请她去向站方申请补退
: 他嫌麻烦也没去
: 转录信件当证据
: 以及下列一案也没处理
: 2.
: 文章代码(AID): #1MJT3FmS (Army-Sir) [ptt.cc]
: 请小组长依规定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