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水桶申诉暨申诉不适任板主 soul板thismy

楼主: source34 (苏格拉底如是说)   2014-01-09 15:06:37
申诉人:source34
被 告:soul板主thismy
请 求:解除水桶、申诉不适任板主
(1)查soul版之版主thismy在 :文章代码(AID): #1IpDuW8D (soul) 中,对我
所做出之处置
推 source34:某版主对同样信仰密宗的似乎特别宽宏大量,真好......... 01/08 09:53
与上同样,并不是因为不满意决策,就可以酸言酸语、冷讽热讽板友。
水桶一个月反省一下。
该推文原始出现于文章代码(AID): #1IokdnXy (soul) 文末最后一句推文
其惩处理由在于对我所言,觉得有酸言酸语、冷讽热讽板友之意,但管见以为该句
并无对特定人等有任何贬意。明显是版主thismy将个人主观意识强加在我语句之上,
恣意揣测我语意? 并进而做出不当惩处。如此任意猜度,曲解版友语意
在此鉴请小组长裁示,还soul版版友一个公正讨论空间,以免不时发生多人
对版主thismy作法觉得不公,并引起多人质疑其公平性时,其动辄以锁文禁止
讨论此一方式处理,令人甚憾.....
兹向小组长诉求解除source34之水桶并对soul版版主做出适当处分。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5:15:00
我有其他的推文作对照,明显你是在酸言酸语~~酸言酸语冷讽本来就不是字眼上攻击,这点很多人都知道多人质疑不公? 除了d之外,几乎都是上次抗议的同一组人~~等一小组长认为看不出是酸言酸语后,我会在这提出佐证。实际上许多板友认同我公告所作出的募捐文处理......
楼主: source34 (苏格拉底如是说)   2014-01-09 15:28:00
那是因为不认同作法的都被水桶或水桶吓到了吧!谁还敢发言质疑,更多人赞成不要有法讯文吧!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5:44:00
敢情你的质疑只能酸言酸语 冷嘲冷嘲一途,否则说不出话了?davidchang 是主要质疑者,结果他也接受了我的解释哪像你们,不管板务怎么做都不满意....借机冷嘲热嘲乱诬蔑自己好好想一下 到底是对我个人不满,还是对公告处置不满..我可不希望灵学板总是怨气冲天,这里明酸 那里暗贬 争一口气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5:51:00
s大说中我的心声 上次水桶劣退事件 后来掷茭心得都不敢写连推文都很少 就是害怕只要多说就会被划上等号 然后重罚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5:55:00
如果你心得是要攻击或针对某板友批评而写的话,还是别写好了若连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都学不会,还能说什么呢...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5:57:00
只是没想到 就连质疑板主做法 都可被说是受到上次事件影响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5:57:00
总是在那要人以掷茭当作对他人评价的证据 是否太搞笑了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5:58:00
请看我在板上发言之最后一篇 刚好跟你所争论的掷茭事件有关文章代码:#1IS8g3L6 (soul)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4-01-09 15:58:00
这件事跟掷筊没关系吧...
楼主: source34 (苏格拉底如是说)   2014-01-09 16:01:00
不管板务怎么做都不满意.借机冷嘲热嘲乱诬蔑--->这是你主关这样认定质疑者的。再说我们是针对此次你的处理方式,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6:03:00
非但没有攻击或针对他人 还自我陶侃 是记错人还是成见深?
楼主: source34 (苏格拉底如是说)   2014-01-09 16:04:00
不要把上次掷茭的都打成黑五类,每个提出者都是找你碴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6:06:00
嗯 不信掷杯就别当板主 这是meegan 自己提的!另外 募捐公告处置绝对没有问题,我也不想辩了 随你们去说还有 别把诬蔑 冷嘲热讽 与质疑划上等号 谢谢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6:18:00
掷茭是种参考,否认掷茭与不信道教鬼神没有差别身为soul板板主 不应否认鬼神之存在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6:31:00
没否认鬼神,但你们要我把掷杯当判决标准,搞笑!自己去说服小组长,小组长同意掷杯为法条证据 我就照做我还蛮希望小组长同意的,因为到时判决就由我的掷杯为准了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6:37:00
我并没有要你把掷杯当做判决标准或法条证据 别扣大帽子给我
作者: kokone (kokone)   2014-01-09 16:37:00
拜托不要再跳针掷筊了..重点是你的管板风格
作者: thismy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2014-01-09 16:37:00
我有推文为证.....小组长受理后我就一一例出来现在我不想举证....
作者: meegan (bj4)   2014-01-09 16:41:00
就管板风格而言 我还有一个例子可以佐证 暂且保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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