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沟通信件3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3-09-04 13:52:34
作者 Jaies (杰斯)
标题 Re: 劣文退回(违反板规1.3.1未满50字,已有先推文提醒)Re: [问题]
时间 Tue Sep 3 23:16:5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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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之铭言:
: ※ 引述《Jaies (杰斯)》之铭言:
: : 首先这并不是追加解释
: : 请您不要自行寻找坐位
: : 该板规规范的就是发文后的内文正文
: 是不是追加解释看板规就知道了,版规的内容就只写这样
: 未满50字文 (若回应他人文章请用推文)
: 别说这一条,在版规的任何地方,有哪边注明补充内容不得在推文线下?
: 请告诉我,你所谓文字补充放在推文区不算数是哪边来的?
: 推文的颜色跟文章后续补充的颜色差那么多
: 误认推文跟文章补充的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
: : 您所补充的内容只是对于推文的回应
: : 并没有对于讨论串中的内文正文进行删减补充
: : 而该条板规主要针对的就是发文后内文正文的部分
: 该版规并无此注明,实际上全版规皆无此相关规定
: 而你在推文提醒时也完全为说明这点
: : 若对此仍无法认同或理解
: : 可至小组组务板寻第三方介入
: 如果沟通完的结果判定是被呛就挟怨报复,那就只能组务见
假如一开始您只是跑题的话,
推文过后也并不会马上做出处理,
但您这是属于板规规定中的严重违规,
倘若您一定要将板务界定为私人恩怨而将自己塑造成悲剧英雄的话,
板方也莫可奈何,但这边必须强调当初是有违规行为产生,
而之后在违规的正文处也并为做出修正,故因此忍痛按板规行事,
对于判决仍无法达成双方认同的结果深感遗憾,
至此对于板务面的沟通到此结束,
之后还烦请使用者至组务提出申诉请小组长介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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