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3]沟通信件2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13-09-04 13:52:01
作者 Jaies (杰斯)
标题 Re: 劣文退回(违反板规1.3.1未满50字,已有先推文提醒)Re: [问题]
时间 Tue Sep 3 22:31: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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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之铭言:
: ※ 引述《Jaies (杰斯)》之铭言:
: : ↑↑↑↑↑↑↑↑↑↑↑↑以上为正文↑↑↑↑↑↑↑↑↑↑↑↑↑↑↑↑↑↑↑↑↑
: : ↓↓↓↓↓↓↓↓↓↓↓以下为推文的回应↓↓↓↓↓↓↓↓↓↓↓↓↓↓↓↓↓↓↓
: : 板规的规定主要是在规范发文时需要满足50字的条件
: : 虽然有条件的给予修改补足,但也需修改在正文部分
: ^^^^^^^^^^^^^^^^^^^^
: 1.版规并没有规定补充内容不得放在推文线下
: 2.你提醒时也没有说明补充内容需放在正文,不能于推文补充
: 如果你要认定推文线下补充文字不算数,就必须事先在版规内注明
: 而不是罚了之后才来追加解释认定方式
: : 若将推文回应的字数也计算在内
: : 则会产生10字一篇文章,但却在推文处修文回应推文的情况
: : 如此即违反了当初板规的用意
首先这并不是追加解释
请您不要自行寻找坐位
该板规规范的就是发文后的内文正文
您所补充的内容只是对于推文的回应
并没有对于讨论串中的内文正文进行删减补充
而该条板规主要针对的就是发文后内文正文的部分
若对此仍无法认同或理解
可至小组组务板寻第三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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