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maxxsu) Re: 说明异议

楼主: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4-09-12 07:24:33
※ [本文转录自 lingray 信箱]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标题: Re: 说明异议
时间: Thu Sep 11 07:47:43 2014
※ 引述《maxxsu (板娘生鱼片)》之铭言:
: lingray 你好:
: 仅针对偏激言论回应与扩及全部信仰宗教者有所不同,
: 综观全文包含推文,无明显可判断‘仅’针对偏激言论。
我的言论仅止于宣扬守贞这种“侵犯私领域”的行为
以及对同志权益的打压
我在前一封信里提到
“另外,关于#1J_60HwY,此篇文章,我并无任何批评
而原PO在文章中自承自己的基督信仰”
你视而不见吗
: 不能因为你认为荒谬、偏激但并非教义教导信徒违法乱纪危害社会的言论,
: 就批评对方信仰宗教为邪教。
: 此言论已达板规 1-2.c 仇恨言论 判定标准给予禁言处分。
: 再者,虽然基督教教义与看板宗旨大相迳庭也不能因此攻击对方族群,
: 若板工群默许这样的行为进而引起看板间纠纷,对看板发展是一大伤害。
: 关于此信检举部分会另外回复。
: 针对申明异议部分若无法接受还请至组务申诉,由小组长仲裁。
: FS板工群 maxxsu & zvezda
在#1K0kc0Lk,原PO,MsBrown承认她的文章有很大部分是针对“男友对我没感觉了”
“我后段的言论确实针对“男友对我没感觉了”,这类以长期交往或婚姻为目标所写”
这个讨论串,而由于[心得] 女性主义的性观点是有部份承袭“男友对我没感觉了”
,若要检视我的言论,应该将此二个讨论串综合检视
而在女性主义的性观点的讨论串中,很明显的,我对基督教提倡守贞有所批评
但我并没有把基督教直接跟邪教划上等号
另外,台湾的法律并无对邪教下任何定义
所以关于邪教的定义并无标准
并非你板主认为某个宗教并无“教导信徒违法乱纪危害社会的言论”
就不是邪教
并不是非要杀人献祭才能被称作为邪教
这是德国萨克森邦政府文化厅的“邪教检查表”
http://www.richyli.com/column/sect/sekt_checklist.htm
13. 对你的性生活有严格规范,例如由“上面”替你选择配偶、集体性行为或是完全禁欲
。(译注:佛教、天主教是“出家”后才禁欲,一般信众并无强烈规定。)
这是一个基督徒对某些基督教团体反同志行为的抨击
这位基督徒也认同这是邪教言论
难道这也是仇恨言论吗
http://ppt.cc/Khny
网络上很有名的一篇文章
极端基督教派对台湾的渗透The extremist Christian infiltration of Taiwan
http://ppt.cc/N6MP 原文
http://sealover22.blogspot.tw/2013/12/by-j-michael-cole_26.html 中文翻译
原文摘录
那些在台湾带头反对同性婚姻,同时也耐人寻味地在中小学推行“真爱立约”守贞运动的
团体(注2),全都属于同一个松散网络,网络的中心则可回溯到美国境内的极右翼福音
派基督教会。台湾的许多基督教长执人物都曾在全天候连续祷告的国际祷告殿(IHOP),
以及魏格纳国际领袖学院(Wagner Institute)接受神学训练(这两个机构在我的调查中
一再出现),而后返回台湾传扬一套严守一神戒律且不容其他选择,内容则包括巫术、异
端迷信,以及恐同症(我们就老实说吧。原注及注3)的基督教教义。
我怀疑国际祷告殿这样的组织有能力像在乌干达那样大规模地向台湾人灌输教条,在乌干
达,他们的发言已经到了公然鼓励杀害同性恋者的地步。最要紧的是,他们在台湾的传布
受到社会经济条件所限囿,更不用说教育水准和乌干达等国更是天壤之别,在那些国家,
传教士与人道救援工作开启了改宗归主的大门。很难想像台湾人会听从杀害同性恋者或将
他们终身监禁的呼召,就连那些站在宗教立场上反对同志婚姻的人也无法如此。尽管有各
种条件限制,国际祷告殿之流的狂热教派还是可能透过散播不宽容及非理性,重创台湾这
样的现代社会。
所以这也是仇恨言论吗?
最后我要请教的问题是
你是否有相关宗教信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