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证据显示上
0号弟确实在感到威胁后
为了对方删除影片,不得已回去与当事人做
那是赖上面看起来的状况
但0号弟回去后在房间发生的一切
只有天知地知与当事人知
假设
事件诚如原po所言
当天0号弟并无不愿意与原po做爱
而原po也确实认为0号弟是自愿的
那何以事件是走向0号弟怒告原po性侵?
不知是否有聪明的乡民看穿一点端倪
这两个人当日是有订立和解书
精确的和解内容不晓得
但从原文来看
应该是原po的脸受伤(程度未知)
所以和解内容应有向0号弟索取赔偿
再精确地说
原po就是没拿到赔偿
0号弟违反双方第一时间订立的和解书内容
才做出选择提告伤害
性侵案就是从钱展开来
0号弟就是不愿意给钱才引发伤害官司
最终0号弟也提告性侵
来个让法院彻底审理双方法院见个够
是说
有没有可能原po威胁上传影片就是真的
纯粹嘴巴不饶人想让0号弟哑口无言
并非是真实性的想要胁迫0号弟怎样
而让原po始料未及的是0号弟主动提出
要回原po住处发生性行为
而他没有说不要最后就被讲成强制性交
倘若原po没说谎
那0号弟是真的没问题是完全被胁迫着跟原p0
做爱的吗?
0号弟有无本身也有意愿的可能?
如果有
案件的最后是因为钱
导致双方都不愿意给对方好过
最差的故事结局是原po要吃性侵官司
那大家有没有想过
在没有强制性交意图下却要因为现存证据
显示下去坐牢
起始说的上传影片这句话
可能会成真?
白话点讲
老子我当初就真的没要怎样
你却把我搞到要背起性侵罪被人人当成性侵犯
还要坐牢
整个人生都完全变调,可以说是全毁了
那么
有无可能最后原po会来个同归于尽,玉石俱焚
真的把原始讲的干话变成真的
把影片疯传
弄到全世界的人都看到0号弟的.........
狗急会跳墙
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是很难掌握
或许很简单的事
故事的终极结局是双方的人生都毁了
如果有更激烈的
可能就跟恐怖片一样
故事还没有结束.....
没有要帮原po讲话
只能说事情未必像表面上那样简单
双方在想什么只有双方才知道
这件事件有人点出重点
分明就可以设定停损点
但双方都不愿意放过对方
让事无限发生扩大
伤害无限蔓延
最后就是悲剧而已
反正悲剧故事不是你我发生的
大家都是看戏心态而已
所以我们就让他们去慢慢收拾吧
不可收拾了也是没有关系啦
XD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7-11-14 21:24:00脑补太多 法律是看证据的法律的事实是证据基础的推论
作者:
terbb (terbb)
2017-11-14 21:28:00有一种越写越雾里看花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17-11-14 21:30:00玛波小姐很怒的看着你
你说的没有错,原po被拒绝之后,可能说影片上传了,掰这个是骗骗他的,我相信我也相信0弟要回去给他干也是原po没料到的但是!干完之后还拒绝删影片,你说呢?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17-11-14 21:34:00他笨,先传云端再把手机里的删掉不就好了(_ _;)
干完没删影片这点原po超贱,但贱人是一回事,是不是性侵是另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而且如果当初原po真的伤得很重,大家都是圈内人,脸完蛋了,会疯掉也不难预期,弄到那样,0号弟问题也是很大事情还扯到无套强制性交,原po如果没做那样的事,被陷害这种东西,0号弟可以说是明著就是要送原po牢狱之灾
殊不知可能真的闹大了真的把对方惹到去填要死一起死的选项
不过也真的学到一课啦......证据比事实重要你的见解很棒
作者:
ppptofff (血量精算师)
2017-11-14 21:47:00看谁的律师嘴巴厉害囉
作者:
everfree (不犀利人妻)
2017-11-14 22:00:00要转生活法律版了吗(?)
作者:
Shxt (Shxt)
2017-11-14 23:51:00你再说什么阿XD停损点不就是删除影片吗 死不删除是怎样 完全不懂 何况威胁
作者:
ianchi 2017-11-15 00:20:00我是觉得原po 可以马上自拍还有档案 准备打这篇文 没马上挂急诊开验伤单的话 应该没什么大碍啦而且和解书上的内容如果有利 那他要发文公审怎么不po上来根本心里有鬼 早点把影片删除不就没事了
证据就是加害者自己说已经上传了 还在检讨被害人?通篇脑补 哪间法律毕业的? 又是世新?
非圈内人路过,0弟的不情愿还要看原po主观意识是否肯认这见解蛮猛的XDD,这样未来每个性侵犯都主张我主观觉得对方没有不情愿不就好了。原po如果要做对自己有利的主张,应该是提出客观证据去证明0弟并无不情愿,而且这个客观证据的证明力要大于line对话,足够去反证,我看是很难
作者: aabb1027 (冰色日光) 2017-11-15 01:00:00
法律只看证据,无法证明0弟是自愿的,那就是强制性交
本文见解全都来自事主单方面的po文。但该文有不少逻辑不通的漏洞,所以这些推论实际上没有办法深入讨论。除非事主继续补充,不过我看应该蛮难的。
作者: iMooNK (iMooNK) 2017-11-15 02:10:00
你的推断是从原po那里推的 你怎知他没说谎 在说站不住角也不会提出来给大家瞧吧
作者: Jackop45 (阿恒) 2017-11-15 04:41:00
只看证据啦法官哪会理脑补
作者:
bearhwa (文字暴露狂)
2017-11-15 07:59:00光提出来给大家瞧的东西就被批到不行了
作者:
wealchen (在城市游荡的玮)
2017-11-15 10:23:00只能说,那件事情疑点重重,毕竟只有当方面说法
作者:
swow (planet)
2017-11-15 11:01:00脑补的东西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说词想法,所以无法当证据能和解当然最好,但无法和解上法院的话就看各自的证据了
臆测没办法当证据,法院要采纳并不容易而且此篇只有单方面说词,你脑补太多双方既然没办法停止互相伤害,就让法院去处理
作者: olliecyun 2017-11-15 13:55:00
从头到尾原po毫无礼貌与尊重的对0号弟,引发一连串憾事,姑且不谈官司问题,原po应该要检讨自己个性上的问题。
作者:
J7565J (蓝光)
2017-11-15 15:09:00同意楼上!
作者:
da17 (ä½ å¿«æ¨‚ä½ å°±æ˜¯çŽ‹å)
2017-11-16 06:07:00这种法治教育才会有用,不然你以为懂法律干嘛?组正义联盟吗?知法才不会犯法远离官讼才能明哲保身。
都你在脑补?证据?你说了算?狗急跳墙就散播,那就再关更久啊。